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出新規
- 發佈時間:2014-11-05 07:31:35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高文)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已有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工作的基礎上,將城鎮周邊、交通沿線現有易被佔用的優質耕地優先劃為永久基本農田,最大限度地保障糧食綜合生産能力,確保實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和國家糧食安全。
根據安排,北京、瀋陽、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廈門、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貴陽、西安14個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將先行展開,全國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成果完善工作將於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
《通知》對劃定工作提出了四方面總體要求:一是明確要求、保護優先。此次劃定工作要貫徹落實中央的最新要求,遵循耕地保護優先、數量品質並重的原則,按照佈局基本穩定、數量不減少、品質有提高的要求,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二是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劃定工作要與城市開發邊界和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等工作協同開展,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多規合一工作相銜接;在劃定過程中,涉及基本農田數量或佈局發生變化、需要相應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依法依規、規範有序進行調整完善。三是統籌謀劃、穩步推進。各省(區、市)先從500萬以上人口特大城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開始,按照城鎮由大到小、空間由遠及近、耕地品質等別和地力等級由高到低的順序,穩步有序開展劃定工作。四是部省聯動、部門協同。劃定工作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主體責任,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兩部負責宏觀指導、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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