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保險集團將納入監管
- 發佈時間:2014-11-04 05:38:5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1月3日訊 記者姚進報道: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號:保險集團(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悉,作為償二代監管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保險集團償付能力監管涉及包括定量資本要求、定性監管要求和市場約束機制在內的“三支柱”所有要素。
據介紹,《徵求意見稿》體現了如下幾個特點:一是將混合保險集團納入保險集團監管的範圍;二是資本計量更加科學和全面。《徵求意見稿》增加了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附加資本要求,反映保險集團在保險市場和金融體系中的重要性水準,更加科學、全面地計量保險集團的風險狀況和資本要求;三是明確了保險集團特有風險的監管要求;四是建立了監管干預和監管協作機制。對於償付能力充足率不達標或存在重大風險的保險集團,根據其風險産生的原因,規定了監管機構可以採取的監管措施。同時,建立了監管協作機制。
下一步,保監會將根據各方反饋意見對《徵求意見稿》進行修訂完善,計劃今年年底前正式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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