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協調機構”大有必要
- 發佈時間:2014-11-04 05:38:3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有關方面宣佈,全國砍掉了13萬個“協調機構”。在全國推行依法治國的氛圍中,此舉有利於將依法行政推向深入和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對於經濟發展是長期性的重大利好。
數據顯示,近年來由於政府減少了機構和審批環節,使得中小企業迅猛發展,新增就業人口大幅度提高。比如,商事制度改革實施後,今年3月至9月,全國新登記註冊市場主體766.35萬戶,同比增長14.4%;註冊資本(金)達12.59萬億元,增長76.39%。
建立“協調機構”原意在於解決單一機構難以解決的突發事件和臨時任務。但是,近年來在現實中卻出現了協調機構過濫、領導小組扎堆問題,如什麼饅頭辦、生豬辦、西瓜辦、禁止午間飲酒辦、推廣足療保健工作領導小組等等。機構倒是建了一大堆,地方主要領導也都兼任好幾項職務,卻在實際操作中變成“空殼機構”,一年難得協調一次,而且常常是“牽頭部門兼職搞副業,成員單位心不在焉,會議通常是帶個本子點人頭”,這無疑將“協調”異化為公共權力的又一次“推諉”,減少這樣的協調機構大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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