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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佐軍:依法治國有利於縮小貧富差距 穩定社會秩序

  • 發佈時間:2014-11-03 07:3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胡文鵬  責任編輯:羅伯特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市場經濟應該是法治經濟,和諧社會應該是法治社會。要解決經濟、社會、民生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從根本上講還要靠法治,靠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些重要表述是在何種背景下提出的,又有哪些深刻內涵?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為中國夢的實現提供保障,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注入強大動力

  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市場經濟應該是法治經濟,和諧社會應該是法治社會”等重要表述,《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

  李佐軍認為,繼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之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又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將為中國夢的實現提供保障,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注入強大動力。

  記者:改革開放以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分別被多次提及。此次,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市場經濟應該是法治經濟”,意義何在?

  李佐軍:“市場經濟應該是法治經濟”的提出,表明我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規律性認識,上升到了一個新的水準。法治建設,與黨的十八大提出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建設都密切相關,為“五位一體”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市場經濟本質是交易經濟,在傳統的小範圍熟人社會中,交易雙方並不需要太多的規則,主要依靠誠信或關係來進行交易。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規模的擴大,大範圍的交易越來越多地在非熟人之間進行。如果再靠關係和道德起作用,大市場就難以順利運作了。這時,雙方共同認可的規則就顯得越來越重要了。規則的制定和實施,就要靠法治。因此,市場經濟應該是、也必然是法治經濟。

  記者:您如何看待“和諧社會應該是法治社會”的邏輯關係?

  李佐軍:所謂和諧社會,意味著:一是個人身心的和諧,二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三是社會各系統、各階層之間的和諧,四是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五是整個國家與外部世界的和諧。

  法治社會,在本質上與和諧社會是高度統一的。一方面,各個市場主體在同一法律規則下運作,各方對未來的預期就十分穩定。如果各方對未來的預期積極、穩定,糾紛和衝突自然就會大大減少。古語雲“民有恒産,始有恒心”,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另一方面,在糾紛或衝突已然産生的情況下,各方若能在同一法律準繩下解決矛盾,最終的結果是守法者利益得到保護,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戒。因此,法治社會既可在事前減少矛盾和衝突,又可在事後解決矛盾和衝突,實現社會和諧。更重要的是,法治社會本質上是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的社會,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準則。這一點,也與和諧社會的內在需求高度契合。

  記者:當前,我國經濟增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放緩,這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必然現象,也反映出我國經濟更好發展需要解決一些深層次問題。法治在破解這些問題中能起到何種作用,又該如何發揮作用?

  李佐軍:中國經濟正處於增速換擋、向新常態過渡的過程中。經濟增速出現一定程度的放緩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由過去主要依靠大規模人力、資金、資源投入拉動經濟增長的粗放發展模式已走到了盡頭,必須轉到主要依靠制度變革、結構優化和要素升級以提高效率來拉動經濟增長的新階段,而這些新的增長動力形成需要一個過程。粗放發展可以不靠法治,但提高效率必須靠法治。

  亞當·斯密早就告訴我們,“發展取決於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取決於分工的深化,分工的深化取決於好的制度安排。”而好的制度安排包括法律制度、文化制度、市場制度和政府政策等。可見,要破解目前中國經濟的深層問題,最終還得靠法治。

  好的法治環境一旦確定,就會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和引導力。比如,在産業結構調整優化方面,如果法治環境傾向於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維護公平秩序,則相關的資金、技術、智力資源就會不斷聚集,創新活力就會競相迸發,技術革新就會層出不窮,産業結構調整就會加快推進。

  記者:在社會領域,群眾對加強法治建設的期盼十分強烈。如何用法治厘清權利邊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李佐軍:當下,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況時有發生,權大於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現象屢禁不止,建設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任重道遠。而現代法治的主要功能,就是限制公權,保障民權,消除特權。在同一法律準繩下,如果權力能得到公平配置,民眾權利能得到充分保障,種種特權能得到最大程度的限制,則社會就會更加公平正義。例如,本屆政府高度重視通過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如強調通過建立權力清單制度劃定政府權力邊界,明確“法無授權即禁止”;通過建立負面清單制度,明確企業活動空間,做到“法無禁止皆可為”;建立責任清單制度,力促政府做到“法定責任必須為”。

  記者:民生改善最能凝聚起改革動力,也最能增強改革信心。要依靠法治力量,解決當下民生領域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有哪些工作要做?

  李佐軍:民生領域外延十分廣泛,包括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等多方面。這些具體工作的推進,均需要法治護航。

  就拿就業來説,中小企業是創造就業崗位的生力軍。而要鼓勵民眾創業和中小企業發展,就必須要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同樣,縮小收入差距,離不開收入分配製度的完善。而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也需要通過法治厘清政府與企業、政府與民眾、企業與民眾之間的責權利關係。還有,人民群眾的各種安全需求,如生命安全、財産安全、食品安全等等,更需要通過法治來滿足。

  記者:隨著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它還將在哪些方面給人們帶來看得見、摸得著的影響和變化?

  李佐軍:依法治國對中國社會的影響,將是全面的、立體的、深遠的。從經濟角度而言,依法治國將釋放中國經濟的更大紅利,點燃中國經濟的新希望。從政治角度而言,依法治國將促進官員廉潔、保障政治清明、提高政府公信力、提升黨的形象。從文化角度而言,依法治國將進一步增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減少誠信缺失、道德淪喪、信仰迷茫等。從社會角度而言,依法治國將有利於縮小貧富差距,穩定社會秩序。從生態角度而言,依法治國將實現用制度來保護環境,推進可持續發展。

  總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實質性地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動力。(經濟日報記者 胡文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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