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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賭博組織催生灰色利益鏈

  • 發佈時間:2014-11-03 07: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天津、吉林、貴州等地農村調研發現,儘管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治理打擊賭博成效初顯,但多地農村賭博活動改頭換面、分散隱蔽,有的轉移場所隱藏窩點、專車輾轉接送人員,有的配備對講機、360度監控探頭等先進工具,層層設崗監視執法行動。更有甚者,一些農村賭博組織體系配套環節漸趨完善,抽成放貸坐收暴利的莊家和負責接送賭徒、盯梢、記賬的週邊人員內外分工明確,逐漸形成一條吞噬農民財富的利益鏈條。

  賭博形式改頭換面轉入地下

  設局者抽成放貸坐收暴利

  隨著網際網路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普及,賭博借助網路技術“升級換代”並迅速蔓延。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以合法的棋牌室、彩票站為掩護從事賭博行為。

  近年來,一些地區公安機關堅持“露頭就打”原則,打擊農村賭博取得初步成效。但是,部分地區賭博活動正轉入地下隱蔽發展,手法也頻頻翻新,可以説農村賭博在一定範圍出現“升級”蔓延趨勢。

  除了案件數目驚人,農村賭博的具體形式在不斷翻新。據山東、河南、天津一些幹部群眾介紹,繼賽馬、鬥雞、賭羊和鬥蟋蟀之後,部分農村地區賭狗開始活躍。記者曾在天津靜海縣與河北交界的一個鄉村看到,4輛小型卡車上拴有共約30條又細又長、擅長奔跑的“細狗”,現場聚集著上百人參賭。組織者每次選出兩條“細狗”分別由兩人牽住,另有1人在100米開外放開一隻兔子,同時放開這兩條狗,就賭哪條狗先抓到這只兔子。一位組織者告訴記者,每條狗身上下注超過5000元才能開賭,而參賭人員每次下注的賭資最低幾百、最高幾千元。

  部分基層民警還反映,隨著網際網路在農村地區的推廣普及,賭博借助網路技術“升級換代”並迅速蔓延。山西晉城警方曾破獲一個賭博團夥,犯罪嫌疑人趙五慶等人多次糾集、招引一些富裕起來的農民,利用網際網路參與緬甸賭場舉辦的網路賭博,從中提取利潤。據當地警方統計,約有11個鄉鎮100多農民參與,涉案金額高達3200萬元。

  此外,隨著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打擊力度加大,部分地區農村賭博活動改頭換面、分散隱蔽,有的轉移場所隱藏窩點、專車輾轉接送人員,有的配備對講機、360度監控探頭等先進工具,層層設崗監視執法行動。一些農村賭博團夥甚至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以合法的棋牌室、彩票站為掩護從事賭博行為。看似正規的彩票站實際上有正規彩票和黑彩兩個賬戶,棋牌室則以紅、綠、藍等不同顏色籌碼代表不同金額,賭完後再拿籌碼換錢。這種情況即使警方控制了現場、認定了證據,也很難把籌碼作為認定賭博的依據。

  吉林公主嶺市公安局6月17日破獲一起農村聚眾賭博案件,抓獲本地和外地涉賭人員共100多人。執法人員經審訊發現,賭局的設局者“二十抽一”,即一次2萬元的賭資能抽1000元的利頭。這場賭局剛剛兩個小時就抽了幾萬塊錢。

  一些不法分子還在現場放高利貸輕鬆坐收暴利。天津、貴州等地一些基層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當前農村賭博較為流行的高利貸是“九五利”,即借給參賭人9500元,3天后要償還1萬。有的地方利息更高,1萬元的高利貸一天利息就是500元。

  記者在調研中發現,農村賭博的組織者大多通過抽成、放貸等非法手段輕鬆坐收暴利。一個賭局賭的次數越多,設局者抽成也就越多,一些設局者一天的抽成高達20多萬元。在這樣驚人利潤的刺激下,大量不法分子鋌而走險“一茬接一茬”地推動農村賭博蔓延,有些不法分子為逃避執法機關打擊,頻頻翻新聚賭手法並具備一定的反偵查能力。

  賭博組織分工嚴密形成利益鏈條

  致富能手、失地農民因賭返貧

  一方面,內部由莊家負責提供場地、召集人員,並從賭局中“抽紅”;另一方面,週邊人員各有分工,形成利益鏈條,從公安局、派出所門口到村屯路口,再到山田道口,一般設有三四道崗哨。

  記者調研發現,農村賭博形式在改頭換面不斷蔓延同時,也呈現出諸多新特點新動向。其中一個特點便是涉賭人員結構多元化。據天津、吉林等地公安人員介紹,近年來農村涉賭人員在年齡、群體、性別等方面出現多元化趨向。一是年齡由中青年為主開始向兩端延伸。二是婦女比例逐年增加。三是群體結構多元,一些“致富能人”甚至中小學生也深涉其中。

  此外,農村聚賭地點更趨隱蔽變換。聚賭人員大多“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開展“遊擊戰”,聚賭地點千變萬化。首先是農村生産生活場所成賭博“主戰場”,一些空置老屋、閒棄廠房頻頻被用來聚賭,而且最多不超過3天就換地方。其次是縣市區域交界處成聚賭“好地帶”。第三是深山老林、荒地河邊等偏僻地成為聚賭“新勝地”。

  同時,農村賭博組織體系配套環節漸趨完善。據一些基層執法人員介紹,當前在農村地區組織賭局需要內外兩方面人員縝密配合。一方面,內部由莊家負責提供場地、召集人員,並從賭局中“抽紅”;另一方面,週邊人員各有分工,形成利益鏈條,從公安局、派出所門口到村屯路口,再到山田道口,一般設有三四道崗哨,酬勞為每人每天100元,負責往返接送參賭人員的司機,一天收入200元,還有專人負責送飯,費用全由莊家支付,一天的費用在1500元左右。

  在調研中,記者採訪的基層幹部群眾對農村賭博深惡痛絕。他們認為,賭博不但為農村社會穩定埋下極大隱患,也危及基層黨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公信力。首先應該看到,賭博會誘發刑事犯罪等惡性事件。2013年,吉林公主嶺市公安局范家屯派出所破獲的“9·14”殺人搶劫案,就是一起因賭博誘發的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分子因輸錢頓起搶劫邪念,在入室搶劫中遭到激烈反抗,順手抄起院中斧頭對受害人痛下殺手。吉林省治安管理總隊負責人曲永發認為,農村賭博往往使參賭農民債臺高築、傾家蕩産,一些輸掉幾千甚至幾萬元的青壯年農民極易因此打架鬥毆、殺人搶劫,給基層社會治理帶來極大負面影響。

  同時,農村賭博還疊加放大涉黃、涉黑、涉毒等事件負面效應,同時還導致不少農村致富能手、失地農民因賭返貧。

  以賭為樂助漲歪風邪氣

  法規滯後成治賭“短板”

  有關“以賭博為業”的表述是指以賭博所得為生活或揮霍的主要來源,但在司法實踐中,“以賭博為業”缺乏實際可操作性認定標準,也很少有人因“以賭博為業”而獲刑。

  天津、吉林、貴州等地的幹部群眾和專家學者分析認為,當前部分地區農村賭博活動之所以屢禁不止、屢打不絕,主要是文化建設相對滯後、生活陋習延續難改為賭博活動提供了“社會土壤”。而不法分子為牟取暴利不惜鋌而走險,賭博手法翻新及設賭局者反偵查逃避打擊更是助漲農村賭博蔓延。同時,現行法規滯後、治理力度不強影響到依法打擊農村賭博的效果。

  記者在調研中發現,目前有相當多的農民由於受農村地區歷史文化影響,對賭博缺乏正確認識,存在一定程度的“以賭為樂”生活陋習,從而為農村賭博生存、發展提供了豐厚“土壤”。

  記者還注意到,一些農民“樂賭不疲”,還有很多農民被“一夜暴富”所吸引,逐漸從旁觀者變成了參與者。貴州安順農村一位老“賭徒”告訴記者,他曾親眼看到一個青年農民在輸光後,靠著現場借來的1萬元高利貸當即贏回40萬元。他説,賭博既可以讓人一夜暴富,也可以使人一敗塗地。一些農民抱著僥倖心理參與進去,初期可能嘗點甜頭,結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甚至嗜賭成性。

  此外,在法律層面,當前有關部門打擊賭博犯罪的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基層執法人員表示,目前相關法規建設滯後,導致依法打擊農村賭博存在“短板”。

  首先,有關“以賭博為業”的表述是指以賭博所得為生活或揮霍的主要來源,但在司法實踐中,“以賭博為業”缺乏實際可操作性認定標準,也很少有人因“以賭博為業”而獲刑。

  其次,有關司法解釋對“聚眾賭博”從人數和金額上做出了認定細則,但在實踐中卻遭遇種種尷尬。如“3人以上”的標準往往面臨著“兩人對賭,抽頭漁利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或賭資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等情況,卻不能認定是“聚眾賭博”。

  第三,對與賭博有關的涉賭人員懲罰細則不夠明確,比如圍繞聚眾賭博而産生的接送、招引參賭人員,在賭場外盯梢望風、維持賭場秩序,幫助抽取費用、記賬的專門人員,對這些週邊人員的懲處,執法機關往往在法理和實踐層面都面臨很大困惑。

  基層一些民警認為,當前法規側重打擊聚賭人員,對一般的參賭人員缺乏有效有力的處罰細則,這也是農村賭博有所抬頭的一個原因。吉林、天津的一些執法人員表示,在實際操作中,一方面,對參賭人員執法機關只能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最多拘留15天,起不到真正的懲戒作用;另一方面,公安機關對罰款的執行缺乏有效強制措施,罰款往往很難收上來。

  (本版稿件除署名文章外,均由記者高楠、李春惠、鄧中豪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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