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支援期貨公司上市
- 發佈時間:2014-10-30 08:46:5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鼓勵證券、基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逐步參與期貨及衍生品業務
■抓緊制訂有關配套措施,通過制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解決自然人不能持有期貨公司股權的制度性障礙。對期貨公司上市不設前置性條件
■支援期貨公司通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或者在境外發行上市
■加快推出期貨公司“一對多”資産管理業務
■對期貨網上開戶問題正組織制訂統一規則
記者 王寧 編輯 姚問
期貨業首個《創新意見》已于9月中旬發佈,其中的諸多特點和亮點被業內所關注。昨日,證監會微訪談就《意見》內容和業內關心的話題進行了逐一回答。
證監會表示,期貨業行業業態多年來較為單一,難以滿足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需求,也制約了期貨市場功能的進一步發揮,亟需解決“大市場”與“小行業”的矛盾。《創新意見》將行業的主要參與者由期貨公司擴展到期貨經營機構,正是期望發展多元化的行業業態,鼓勵證券、基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逐步參與期貨及衍生品業務,培育和推動私募期貨基金、場外衍生品交易商、風險管理公司等新型業態的發展,不斷滿足實體經濟的需要。下一步,還將研究期貨業務牌照管理制度,為期貨行業多元化業態的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證監會表示,目前部分證券公司、實體企業以及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的業務模式已經初步具備了專業交易商的特點,下一步,將探索建立以套期保值和風險管理為目的的專業交易商制度,研究相關的政策保障,支援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以及産業客戶在風險隔離、防止利益衝突前提下依法合規開展商品、金融衍生品專業投資交易,發展成為專業交易商,通過設計非標準化産品並作為對手方的方式,滿足實體企業個性化風險管理需求。
對於期貨公司上市,證監會明確指出,支援期貨公司利用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夯實資本實力,優化治理結構,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競爭力。證監會將抓緊制訂有關配套措施,通過制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解決自然人不能持有期貨公司股權的制度性障礙;對於期貨公司上市也將不設前置性條件,只要滿足上市的基本要求即可。此外,也支援期貨公司通過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或者在境外發行上市。
對於業內比較關心的網上開戶、期貨資管“一對多”、場外衍生品業務和代理境內實體企業參與境外交易試點等業務,證監會也逐一進行了回答。證監會表示,由於期貨交易具有專業性強、風險度高的特點,網上開戶問題也相對更為複雜,目前,證監會正組織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期貨業協會等單位制訂統一規則。證監會將抓緊梳理資産管理業務有關法規政策,進一步優化和完善資産管理業務相關規則,加快推出期貨公司“一對多”資産管理業務,滿足實體經濟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需求。同時,允許期貨資管産品投資于大宗商品倉單等現貨領域,將研究擴大期貨資産管理産品投資範圍的相關措施,推進期貨資管業務與風險管理業務的共同發展。
證監會指出,《創新意見》支援期貨經營機構開展場外期權、遠期、互換等場外衍生品交易。同時,將在主協議、數據庫建設、集中清算服務等方面加快研究探索,為期貨經營機構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提供保障。此外,將指導期貨業協會加快推進風險管理公司的發展,積極協調有關單位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支援風險管理公司業務發展,不斷提高服務實體企業能力。
證監會表示,將抓緊出臺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放開外資參股境內期貨經營機構的限制,支援境外機構依法參與境內期貨公司的兼併重組。同時,支援期貨經營機構在境外設立、收購公司,參與國際競爭,併為境內企業“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務,還會儘快推出期貨公司代理境內實體企業參與境外期貨交易的試點。
(原標題:證監會支援期貨公司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