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應儘量換卡不換號
- 發佈時間:2014-10-30 06:34:11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袁國禮)針對銀行換“芯”要向消費者收錢的報道,中消協昨天表示,保障銀行卡客戶的資金安全是銀行應盡的法定義務,本次換卡是銀行為消除不安全風險而採取的相應措施,因此換“芯”成本應由銀行自行承擔。
根據央行的要求,明年起,各家銀行將陸續停發磁條卡,只發行晶片卡。目前,部分銀行在推行將磁條卡換為晶片卡的過程中,向消費者收取一定數額的工本費。
對此,中消協表示,從銀行的安全保障義務看,保障銀行卡客戶的資金安全,使其免受各種不法侵犯,是銀行應盡的法定義務。磁條卡存在不安全風險早已被發現,本次換卡是銀行為消除不安全風險而採取的相應措施,這種為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而增加的成本,應由銀行自行承擔。
中消協表示,從銀行卡的性質看,無論磁條卡還是晶片卡,都是銀行從事金融交易的經營工具,經營者為其經營工具所付費用應作為整個經營成本的一部分核算。目前,在用銀行卡大多在卡面上註明“本卡的所有權屬××銀行所有”,故銀行卡及其更換費應由銀行承擔。中消協認為,銀行不能借助淘汰不安全産品,變相向消費者加收費用,將本應自己承擔的經營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中消協指出,從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看,銀行要求客戶將原有的磁條卡更換為晶片卡,屬於對原有合同的單方變更,應與消費者協商一致,並儘量減少對消費者的不利影響。銀行換卡行為會給消費者帶來諸多不便,如換卡費時耗力、原有綁定交易因卡號變化需重新調整等,銀行應本著消費者至上的原則,儘量採取換卡不換號的升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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