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打響債務管理“第一槍”
- 發佈時間:2014-10-29 01:35:36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接近財政部人士處獨家獲悉,未來數月,財政部或連續出臺七個文件,從不同階段、不同側面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抑制債務“瘋長”。28日財政部出臺的《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就打響了債務管理的“第一槍”,最快未來一個月左右,還將陸續出臺有關具體如何納入預算管理、債務財務處理、會計處理等文件。
《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簡稱《辦法》)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工作而制定的。財政部稱,清理甄別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債務,甄別政府債務,為將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奠定基礎。清理甄別工作由地方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具體牽頭、部門單位各負其責。
財政部財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趙全厚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文件的出臺,給地方政府性存量債務進行分類清理劃轉分離等工作提供了一個規範性指導。《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出臺之後如何落實,需要具體的實施細則,具體如何處置債務、納入預算時具體應歸入哪個科目都需要給出答案。總體而言,國家希望在2015年新預演算法正式生效前,提供一個整齊劃一的債務整理期限。”
《辦法》指出,清理工作要嚴格按照《意見》精神,明確政府和企業的責任,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清理後確需將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或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劃轉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按照“權責利相一致”的原則,相應的資産、收入或權利等也應一併劃轉。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辦法》的主要特點是要把真正的政府債務和非政府債務區別出來。首先要把存量債務進行清理,然後篩選什麼是真正的政府債務,什麼不是政府債務。如果屬於政府債務,就要把其納入預算管理。”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特別指出,地方各級政府要結合清理甄別工作,認真甄別篩選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對適宜開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的項目,要大力推廣PPP模式,達到既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提供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並獲取合理回報,又減輕政府公共財政舉債壓力、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民生項目建設的目的。
王雍君告訴記者:“由於預算資金有限,地方政府不太可能全部通過財政資金來應對存量債務,所以文件特別提出要大力推廣PPP,實際上就是要把民間資本吸引到平臺公司,使得融資平臺的債務通過PPP模式加以化解,讓政府的預算壓力小一點,同時可以滿足私人資本獲得回報。所以平臺公司承擔的債務採用PPP模式是一個很好的方式。”
同時,多位專家表示,文件的出臺,也反映出我國存量債務進入償債高峰,很多地方面臨大量到期債務需要償還的壓力。該文件給出明確的時間界限,要求今年年底以前,存量債務的管理框架、甚至具體的管理措施都要準備到位。《辦法》強調要逐筆逐筆進行甄別,一筆一筆判斷是否為政府債務,此前除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全面審計之外,還從來沒有做到這麼詳細。此外《辦法》還強調,如果不是政府債務,要通過PPP把一些債務轉化為企業債務,這是債務管理的創新,實際上是吸引民間資本來減緩地方政府激增的償債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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