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對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做出規定
- 發佈時間:2014-10-28 09:06:2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教育部23日公佈《中小學教科書選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並就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編寫的初中英語教材出現廣告內容一事做出回應。有關規定明確要求,“教科書內不得有宣傳廣告內容”。目前,教育部正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此事進行核查處理。
《暫行辦法》規定,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單位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並成立教科書選用委員會,由課程教材專家、教研員、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等組成,一線教師不少於1/2,教科書編寫人員、出版發行人員不得進入該委員會。
教育部要求,在教科書選用中出現如“教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干預選用過程和結果”等情形時,要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並依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分。教科書編寫、出版等單位和人員不得以任何非正當競爭手段干預教科書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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