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戲”公告揭示信披制度問題
- 發佈時間:2014-10-27 02:31:44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公司股市
10月16日停牌籌劃重大事項,10月22日又宣佈“公司決定終止籌劃該事宜”,這並非先加一再減一、相互抵消那麼簡單。
10月16日,豫光金鉛發佈公告稱因正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重大事項,將儘快確定是否進行上述重大事項,股票自10月16日起停牌。但豫光金鉛10月22日又發佈公告稱,鋻於7月30日發佈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公司控股股東承諾未來3個月內不會策劃重大資産重組、發行股份等重大事項,目前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時間條件尚不成熟,公司決定終止籌劃該事宜。該日股票復牌大跌。
按照承諾,10月30日之前,豫光金鉛是不能進行重大資産重組、發行股份等重大事項的。或許,豫光金鉛10月16日停牌籌劃重大事項時,確實是忘記了控股股東7月30日做出的“未來3個月內不會策劃重大事項”的承諾,但是早在16日公司發佈停牌時,就有數位網友在股吧提出“7月30日的公告不遵守承諾,公司沒有誠信”;連股民都看出來了,上市公司自己卻沒有注意到,這説明上市公司治理可能存在問題。
豫光金鉛停牌籌劃重大事項的公告能夠輕易發佈,這其中或許也有交易所審核不嚴的原因。
目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實行“直通車”制度,“直通車”就是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無需經交易所事前審核,可將其直接提交至交易所網站及其他指定媒體予以發佈。筆者查了一下,對於豫光金鉛16日發佈重大事項停牌提示性公告,並不屬於直通車公告範圍,也就是説,這或許還不能怨直通車制度。
豫光金鉛停牌籌劃重大事項,如果僅僅是由於工作粗心導致“隨意”披露,倒是沒有太多可指責的,但10月16日停牌籌劃重大事項,10月22日又宣佈“公司決定終止籌劃該事宜”,這並非先加一再減一、相互抵消那麼簡單。股民交易心理異常敏感脆弱,這些來回反覆的噪音資訊對部分股民仍難免産生影響,事實上公司10月22日、10月23日股價連續急跌兩日,10月16日和10月22日的資訊披露組合拳,或許對一些股民已經形成了震倉效應。
當然,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析,豫光金鉛在承諾窗口期還沒有結束的時候就著急推出非公開發行股票重大事項公告,這也給另外一部分投資者一些什麼暗示。
豫光金鉛10月22日宣佈“終止籌劃該事宜”時,並沒有承諾“未來3個月內不再籌劃”的內容;那10月30日之後,豫光金鉛籌劃重大事項的“時間條件”是不是又成熟了,是否又可重新停牌發佈籌劃重大事項消息呢?
應該説豫光金鉛10月16日和10月22日的資訊披露,難以認定為誤導性的虛假陳述,但這些噪音資訊對不同的股民,必然産生不同的“無謂”影響。建議要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資訊披露制度,對此交易所應加強審核力度,上市公司也要完善治理制度、防止發生低級錯誤;如果噪音資訊在事實上形成對投資者的誤導,就應該對相關責任主體追究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責任。
投資者也要逐漸成熟起來。現在一提到重大事項、尤其是重大重組,投資者就猶如吃了興奮劑,奮不顧身殺入,股價往往連續漲停;投資者對重大事項盲目頂禮膜拜、熱衷於炒消息,高位追漲,買到的只是一堆沒有什麼實際價值的題材概念泡沫,最後還可能為此付出慘重代價。
□財經評論人 熊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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