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人將獲財政補貼
- 發佈時間:2014-10-24 20:30:47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財政部會同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近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支援力度,切實解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後顧之憂,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這是繼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之後,國家加大公共財政投向養老服務業的又一重要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了發放高齡津貼、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為主要內容的老年人福利政策,通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將有效緩解部分老年人的實際困難,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示範效應,力爭到“十二五”末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建成覆蓋廣泛、內涵豐富、銜接緊密的老年人補貼制度,實現保障水準不斷提高,服務類型日益豐富,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通知要求,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及時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資金管理辦法和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補助項目、補助範圍、補助標準、資金籌集渠道、申請條件和審查公示、發放程式以及監督管理措施等內容。已經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補助政策,強化資金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補貼範圍、補貼標準、補貼方式和保障措施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充分考慮財力狀況自主決定。要堅持統籌兼顧、公開透明。既要考慮高齡和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又要做好新出臺的補貼政策與其他老年人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上述老年人的生活困難,原則上通過基本養老保險、社會救助制度等解決。
通知明確,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原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補貼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各地財政部門應準確測算養老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據了解,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非常嚴峻,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已超過2億,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數達到3700多萬。(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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