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新能源轎車,最高補貼12萬
- 發佈時間:2014-10-24 01:31:41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張懷中)長沙的購車者,好消息!眾泰純電動車雲今日將在長沙正式上市,該車在滿電情況下續航里程可以達到150km,已進入國家新能源車推廣目錄,上市後便可以享受新能源車補貼。
還有一個好消息,長沙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將於11月16日起實施!今年長沙力爭推廣1580輛新能源汽車,到2015年,力爭推廣4500輛新能源汽車,其中公交客車1100輛。市政府辦公廳已正式發佈《關於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對在長沙市售出並在長沙登記上牌的新能源車輛,由符合相關規定的新能源車生産廠家申請,給予相應財政補貼。符合條件的消費者購買新能源轎車,最高可獲12萬元、最低可獲7萬元財政補貼。
政策:省內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補貼
新能源汽車是採用非常規車用燃料作為動力來源,具有新技術、新結構的新一代交通工具。此前,國家、湖南省先後出臺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補貼政策。
今年2月8日,國家發改委等單位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隨後出臺的湖南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規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按照“省市共擔、以市為主”的原則,省內補貼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1給予補貼(公務車除外),其中省本級承擔補貼金額的30%,市州承擔補貼金額的70%。
作為地方性補貼政策,長沙新能源汽車推廣意見,進一步明確補貼範圍和補貼政策,即對在長沙市售出並在長沙登記上牌的新能源車輛,由符合相關規定的新能源車生産廠家申請,給予相應財政補貼。
計算:購買轎車最高可獲12萬元補貼
“符合條件的長沙用戶購買一輛新能源轎車,最高可獲12萬元、最低可獲7萬元財政補貼。”市工信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國家對於新能源乘用車按照純電續駛里程進行補貼,消費者購車最高可獲6萬元中央財政補貼,最低也可獲3.5萬元中央財政補貼,再加上湖南省、長沙市的1比1的配套財政補貼,6萬+6萬=12萬元,3.5萬+3.5萬=7萬元。
而國家對新能源客車按照車輛長度進行補貼,符合條件的長沙用戶如果購買新能源大客車,最高可獲100萬元財政補貼。即國家財政50萬元加省市財政補貼50萬元等於100萬元。
此外,長沙新能源汽車推廣意見明確規定,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購車市場價格的60%。
這意味著長沙消費者如果購買一台市場售價15萬元的新能源轎車,最高補貼不能超過9萬元,而用戶應出的購車款不會少於6萬元。
根據國家政策,長沙新能源汽車現行補貼政策執行到2015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後,根據國家政策作相應調整。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長沙生産的新能源汽車品牌主要有比亞迪、眾泰等,如比亞迪生産的純電動大巴K9系列,投放國內外市場受到好評,比亞迪也將很快在長沙推出純電動轎車,長沙市民可以留意。
規劃:城區按10%比例建設直流一體充電機
新能源汽車,充電是關鍵。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基礎設施規劃,將把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所需的充換電站、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長沙市城市規劃,統一佈局,預留空間。
電動公交車充電站在現有長沙市公交線路規劃基礎上,優先考慮在首末站場組織建設充電設施。
鼓勵既有辦公樓、商場、酒店、住宅小區、社會公共停車場按照一定比例建設充電設施。新建辦公樓、商場、酒店、住宅小區、社會公共停車場要按照不低於總規劃停車位15%的比例預留充電樁的安裝位置和容量;城區公共停車位按充電樁總數的10%比例,建設直流一體充電機,用於私家車、計程車、公務車的快速補電。
切實落實國家、省政府支援電動汽車發展的有關價格政策,電網經營企業對經營性專業充電設施運營商的銷售電價按大工業用電價格的電度電價執行,免收基本電費,同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對非經營性充電設施用電按所在場所現行分類電價執行,其中居民小區和個人車庫執行居民合表用戶用電價格,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
創新: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相關領域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新的經營業態也隨之出現。意見明確提出支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的商業模式創新。
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汽車租賃、電池租賃和回收等服務領域。鼓勵支援通過租賃、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採取合同能源管理(EPC)、公私合營(PPP)、融資租賃、分時租賃、換電模式、經營性租賃、買方信貸等模式,緩解計程車公司、公交公司一次性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資金壓力,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
推進新能源汽車重大項目建設。建設一批新能源汽車産業化項目,重點支援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關鍵核心技術,實現新能源汽車産業化和産品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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