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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若禁售電單車于法無據

  • 發佈時間:2014-10-23 14:31:07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易東

  日前,《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徵集社會意見,草案擬規定廣州全市禁售電單車、在限摩區禁售摩托車以及在中心六區禁售人力三輪車。草案一經公佈引發各方關注。11月1日,廣州市法制辦將就“禁售制度是否合法、合理、可行”召開立法聽證會,受此消息影響,傳出深圳為治理非法營運或將禁售電單車,這條消息是否屬實?

  昨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部門獲悉,該局目前主要是在加強源頭監管,與交警部門曾考慮過學習廣州做法。倘若要禁售必須修改有關條例,也需要舉行聽證會。

  交警部門與市法制辦正在積極研究

  面對摩托、電單車回潮的情況,深圳是否禁售?深圳交警表態,未來深圳可能限制電單車銷售,不過,這個想法目前還在提議階段。交警禁摩限電辦公室民警陳雲透露,目前交警部門正和市政府法制辦積極研究,考慮學習廣州,在深圳禁止摩托車、電單車的銷售。“目前這一方案還是在研究階段,在具體落實上,可以考慮在全市進行禁售,或者在原特區內和東部片區先實施禁售,然後再慢慢推廣至全市。”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稱,如果目前要禁售,于法無據,必須修改有關條例。

  禁售正反方網上爭議激烈

  深圳禁售電單車的消息在網路傳出後,支援方與反對方爭議激烈。支援方認為禁售可保市民出行安全。網友評論,“對行人威脅最大的是那些電單車,在人行道上橫衝直撞。”一名網友對禁售評價説,“這樣最好,從源頭上杜絕。”

  反對方認為,禁售是因噎廢食的“一刀切”作風,削足適履。市民王大媽説,乘地鐵出了站搭個電單車接駁一下,快餐店員工騎電單車5分鐘就將外賣送到食客手上,快遞員工騎電單車奔波送快遞,家長騎電單車接送上學的孩子,電單車的好處還是不少的。

  有網友説,既然錯的是不守規則的騎車人,那就應該嚴懲不守規則的騎車人,為什麼讓所有人不騎車?

  還有網友提出,“很多打工一族是打不著車,打不起車,上下班擠不上公交的,禁售是赤裸裸的懶政!剝奪低收入者使用交通工具的權利。”

  採訪中有些市民反映,低素質群體和不規範管理制度是電單車事故頻發的根本原因,而不是電單車本身,為什麼要禁售電單車?政府執政能否從管理方便出發,以最大限度符合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作為出發點,順應民意才是上上策。

  建議採用車主實名登記管理

  如果不禁售是否可行?據寶安市場監管分局有關人員介紹,2013年9月30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部門關於下發<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及産品目錄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本省實行電動自行車准予登記上牌目錄公告制度,進入目錄的産品方可登記上牌和上道路行駛。省內和進入本省銷售的省外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生産的電動自行車産品均可申請進入目錄。”

  實行目錄管理,能進入目錄的企業必須獲得電單車生産許可,這意味著地下無證工廠生産的假冒偽劣電單車將被驅逐出市場,意味著沒有進入目錄的電單車就不能登記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駛。市民因此也就不會購買目錄外的電單車;沒有市民購買,不合格、“超標”電單車自然就會退出市場。這將從源頭上解決電單車“監管難”問題,消除電單車的交通安全隱患。

  寶安市場監管分局有關人員認為, 電單車監管工作,一方面,應對駕駛人員進行道路安全教育,加深電單車駕駛人員對交通法規的了解;另一方面,依據相關規定,深圳應儘快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對電單車實行上牌管理,採用車主實名登記管理,對正規車輛進行上牌並將用戶資料入檔;制定完善的電單車車險、理賠制度,切實保障駕駛人及路人的生命財産安全。同時,嚴格依法對目錄外的産品進行監管,杜絕生産、銷售不合格電單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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