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用氣高峰將到來 預計今冬明春供需總體偏緊
- 發佈時間:2014-10-23 07:3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測算,今年我國天然氣供給需求量總缺口約136億立方米。為緩解供給壓力,國家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現有氣田保持滿負荷生産;積極推進西南地區新區産能建設;供氣企業優化閥室門站、壓縮機日常運作,以期降低損耗;2015年底前將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等
“隨著冬季用氣高峰到來,我國天然氣供需矛盾進一步顯現,天然氣保供難度加大。”10月22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説。
這位負責人表示,有關部門將努力增供資源、強化需求側管理、加強安全生産、推動改革創新、健全市場化保障機制,實現天然氣迎峰度冬形勢總體平穩,確保居民生活等重點用氣需求,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迎峰度冬保供難度加大
今年以來,我國天然氣供需形勢總體平穩。據運作快報統計,今年前三季度,我國天然氣産量932億立方米,同比增長8%,其中一、二、三季度分別增長7.7%、5.7%和7.6%。進口天然氣約合424億立方米,增長9.3%,其中管道氣增長12.9%,液化天然氣增長5%。天然氣表觀消費量1290億立方米,增長6.8%。
不過,根據中國石油經濟技術研究院測算,2014年,我國天然氣産量預計為1325億立方米,進口天然氣預計為600億立方米,總供給量預計1925億立方米,而市場需求量預計為2061億立方米,總缺口大約在136億立方米。
上述負責人介紹説,今年以來,國內天然氣消費保持較快增長,居民、採暖等剛性需求佔比不斷提高,工業用氣冬季壓減空間十分有限。與此同時,管道進口及煤制氣等資源供應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海上天然氣和進口LNG(液化天然氣)市場消納困難。因此,預計今冬明春我國天然氣供需總體偏緊,華北、西北等部分地區高峰時段矛盾突出;如遇持續低溫天氣,形勢將更趨嚴峻。
記者了解到,為做好2014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2014年天然氣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要求相關部門採取積極措施,實現天然氣迎峰度冬形勢總體平穩。
千方百計增加資源供應
“深挖潛力,千方百計增加資源供應,這是促進天然氣供需平衡的重要前提。”上述負責人説。
據介紹,為了增加資源供應,《通知》明確,現有氣田要保持滿負荷生産,供氣企業要嚴格落實既定産量指標,並將任務層層分解到具體區塊和項目,在確保安全的同時,合理安排檢修,加大長慶、塔裏木等主力油氣田的開發力度,優化開採方案,防止氣井産量下降,確保産能充分發揮,努力完成生産計劃,及早安排加鑽採氣井,爭取關鍵時刻放壓增産。
與此同時,要加快新區建設步伐。積極推進西南地區磨溪、元壩、川西中淺層等新區産能建設,加強新井投産的組織管理,加快試氣和地面工程建設,確保新井及時接入集氣管網,力爭在用氣高峰期到來前,形成有效供應能力。
在生産運輸環節,供氣企業要進一步優化閥室門站、壓縮機日常運作,有效降低損耗。同時,壓減油氣田自用和系統內化肥、化工、液化等生産用氣,努力增加管道氣外供量。
此外,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區,應儘早明確進口LNG或海上天然氣的採購數量,委託供氣企業提前在較低價位鎖定資源,通過串換等方式,彌補用氣缺口,保障重點需求。供氣企業要做好貨源準備工作,加強協調配合,在滿足現有市場需求的同時,統籌管輸和LNG接轉能力,相互提供代輸、接轉服務,努力降低氣化、管輸成本。
切實加強需求側管理
記者了解到,在努力增加天然氣市場供應量的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還將加強需求側管理,加快探索建立有序用氣機制。
“我國將堅持‘規劃先行、量入為出、全國平衡、供需協商’原則,把供氣合同作為發展用戶與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條件,逐步實現供氣合同全覆蓋。”上述負責人介紹説,在有序用氣機制框架下,供需雙方要明確供應總量、峰谷期供應量以及可中斷用戶的中斷時間等,確保用氣總量與峰值可預、可控。
去年9月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出臺以後,全國各地特別是北方地區紛紛加快推進“煤改氣”,一大批燃煤小鍋爐面臨提前“下崗”,批量“改氣”進一步加劇了天然氣迎峰度冬的壓力。
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加強“煤改氣”項目規劃與供氣計劃的銜接,根據資源落實情況,合理確定建設進度。同時,要適當發展可中斷用戶,控制新建陸上管道天然氣液化工廠,嚴禁違規項目用氣。
在天然氣發電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在電力供應相對寬鬆的地區,要充分發揮本地燃煤機組能力及跨省區餘缺調劑作用,減少冬季高峰發電用氣。
另據了解,為進一步引導天然氣合理消費,我國還將健全市場化保障機制,特別是落實天然氣調價政策,及時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儘早出臺疏導方案和配套措施,爭取冬季用氣高峰前實施到位;鼓勵各地在終端消費環節推行非居民用氣季節性差價、可中斷氣價等政策,促進移峰填谷和節約用氣,緩解供需矛盾。同時,在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經濟日報記者 林火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