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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牢新商業文明的底線

  • 發佈時間:2014-10-22 05:38:57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電腦到法院,歷時4年多的“3Q大戰”終於塵埃落定。但圍繞騰訊與奇虎360三場官司的審理,簡單的輸贏已不足以涵蓋這場紛爭的價值。通過此次案例的審判,網際網路領域惡意競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等概念第一次從法律層面得以明確,由此形成的司法判決“具有標桿意義”。

  這種“標桿意義”,首先表現在填補了部分領域的法律空白,為未來提供參考。作為經濟生活中的新事物,網際網路領域一貫被認為缺乏相關法律條文制約。拿網際網路不正當競爭來説,過去只能參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原則規定,但“誠實信用原則”如何判斷,“公認的商業道德”如何界定?地方法院以往在適用相關法律條款時確實存在難度。最高人民法院的此次審判所總結出的行為邊界和競爭原則,將成為審理類似案件時的重要參考,也為未來一系列行業性規定和自治性規範的形成提供了依據。

  “標桿意義”之二,則是為規範網際網路企業的競爭行為提供了幫助。一方面,網際網路企業此後在“短兵相接”時會心中有數,能更加明確“底線”的位置。另一方面,賠償標準的大大提高也增強了對違規企業的威懾力。“3Q大戰”判決中,騰訊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一案的賠償金額被確定為500萬元,而以往的賠償金額判決多在50萬元以下。賠償標準的提高,也使受害企業更願意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權益。

  不過,“3Q大戰”及其後續種種,也折射出以網際網路經濟為代表的新商業文明成長中的種種尷尬。和“3Q大戰”一樣,從電商價格戰的“急赤白臉”,到社交網路官方賬號們的“口水紛飛”,網際網路企業似乎總喜歡用硝煙瀰漫的方式來吸引眼球,推廣産品和服務。

  然而,隨著網際網路與傳統産業的深度融合,以及應用場景的不斷豐富,網際網路不再是一個單純“趕時髦”的行業,將更加深遠地影響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影響力的提升,客觀上要求網際網路企業迅速從“野蠻生長”狀態中成熟起來,更加重視商業道德和誠信建設。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獲得傳統産業和用戶的信任,從而在經濟生活中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

  這其中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競爭”與“創新”二者的關係。技術、産品和服務的創新是網際網路企業的立身之本,正當而充分的市場競爭理應受到鼓勵。但網際網路企業,特別是在世界範圍內頗有影響力的中國網際網路巨頭們,必須同時樹立這樣的原則:創新和競爭都應有底線,不能破壞正常的行業競爭和法律規則。

  從這一點來看,法律手段的介入十分必要,但僅靠事後“對簿公堂”還遠遠不夠,更需形成行業共治。從政府管理部門到行業協會,從創業者到網際網路巨頭,諸多力量應攜起手來,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共同制定和遵守“遊戲規則”,築牢新商業文明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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