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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談妥監管資本增值稅是難題

  • 發佈時間:2014-10-20 05:29:39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10月17日,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微網志”宣佈,雙方就滬港通的監管安排簽署合作備忘錄。隨著監管安排已達成共識,是否徵收資本增值稅成為唯一未解決的技術問題。有消息人士稱,估計國務院在近幾日會拍板。

  接近監管機構的消息人士稱,中國及香港證監會簽訂備忘錄,顯示滬港通的發展並沒有因為香港局勢而停頓。至今一切已準備就緒,剩下的細節問題無關痛癢,現時只待國務院正式拍板。

  兩地證監會達共識

  兩地證監會簽訂的備忘錄顯示,雙方同意,一旦發現對方市場出現違法違規的行為,會第一時間向對方通報。跨境調查時,亦須向對方通報案件的基本情況,有必要時向對方提供所需資料。

  兩地證監會會在每三個月舉辦一次定期聯絡會議,交換兩地跨境執法的資料,同時會增加雙方互派執法人員實習與培訓的機會。

  另外,若遇到涉及兩地的重大緊急案件,雙方將啟動聯合調查程式,成立聯合調查組,在三個星期內召開協調會議,編制調查方案、明確雙方調查職責及協商有關制裁等。啟動聯合調查時會考慮違法行為發生地、發生損害的地方及投資者所在地等因素。

  資本增值稅是難題

  雖然中證監表示,簽署備忘錄後,兩地關於滬港通跨境監管合作的制度安排已經完成。

  然而,對於兩地證監會在調查及處分方面如何分工,始終沒清楚説明,備忘錄僅強調是由雙方合作及協商。而上交所在上月發表的指引曾經指出,中證監有權查處香港投資者及聯交所證券服務公司。

  兩地完成監管安排後,現時有關滬港通未解決的技術問題,只剩下資本增值稅,但投資界並不樂觀。

  有專家指出,稅收問題較為複雜,未必能在月內處理好,但是能在今年內解決。有消息稱,滬港通很有可能被推遲,部分香港投資者因此感到沮喪。

  佣金不得低於成本

  中證監同時向券商發出更多指引,要求參與券商做好系統測試,並規範“港股通”的佣金不得低於服務成本。

  另外,要求香港持牌機構若向內地投資者發佈涉及港股的研究報告,應有內地註冊證券分析師的署名。

  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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