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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 騰訊勝訴告終

  • 發佈時間:2014-10-17 04:34:34  來源:成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0年,國內兩大網際網路公司騰訊與360之間爆發的一場“3Q大戰”,被認為是目前國內網際網路行業影響範圍最廣的一場商業競爭,並且由此引發了雙方之間的三場訴訟。經過4年的時間,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奇虎公司的訴訟請求,認定騰訊不構成壟斷侵權。這也標誌著這場“3Q大戰”終於落幕。

  昨日是三場官司中的最後一場,這場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既是“3Q大戰”的收官案,也被稱為“網際網路行業反壟斷第一案”,因而備受關注。

  騰訊方面表示很欣慰在法律的軌道上獲得解決

  昨日上午,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紙宣判,長達四年的“3Q大戰”終於畫下了句號。此前,騰訊起訴奇虎360“隱私保護器”和“扣扣保鏢”的兩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均已經終審宣判,最終都以騰訊勝訴告終。而在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奇虎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做出終審判決,最終仍以騰訊勝訴告終。對於這一案件,騰訊方面表示,很欣慰“3Q大戰”在法律的軌道上獲得解決。“面向未來,我們清醒意識到責任和挑戰,我們將與更多優秀網際網路同行們一道,堅持用戶至上,恪守商業準則,創造更好更多的網際網路産品和服務,回報廣大用戶和社會各界。”

  “我們對最終的結果表示遺憾,但尊重法院終審判決。”360方面表示,作為中國《反壟斷法》在網際網路領域的第一個典型案例,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本身引發了行業、用戶和法律界各方的關注,本身就促進了中國網際網路企業創新生態的營造,也推動了中國市場經濟的開放與競爭。

  網際網路競爭迎來司法標桿對用戶自身權益保障是個利好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這一官司是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從司法角度劃清了網際網路行業的正當競爭與壟斷行為的界限,也為未來網際網路企業的競爭秩序制定相應的指導規則,有利於網際網路行業的競爭良性化。“縱觀國內外反壟斷法的規定,法律反對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侵權,必須具備兩個要素,即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和具有排除、限制競爭地濫用行為。”著名反壟斷法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盛傑民指出,法律本身並不反對企業通過競爭獲得市場支配地位,而是反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網際網路競爭日益激烈,普通網民在巨頭鬥法的過程中不時淪為炮灰。但隨著最高法對網際網路企業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的定義愈發清晰,今後各種競爭亂象也將有司法先例可循,對於用戶自身權益的保障是個很大的利好。

  回顧

  國內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

  2010年2月,騰訊推出“QQ醫生”,與360安全衛士形成競爭。同年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扣扣保鏢”劍指QQ,要對其實施包括清垃圾和去廣告在內的系列動作。當年11月3日晚,騰訊宣佈在裝有360軟體的電腦上停止運作QQ軟體,用戶必須卸載360軟體才可登錄QQ,要求用戶“二選一”,導致大量用戶被迫刪除360軟體。

  在工信部介入之後,騰訊公司恢復相容360軟體,兩家公司分別向用戶致歉,但是隨後在法院展開了新一輪的較量。其中,2012年11月,奇虎360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主張騰訊濫用在即時通訊軟體及服務相關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壟斷。這也被業內認為是“國內網際網路行業反壟斷第一案”。

  2013年3月2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奇虎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對於上述判決,奇虎公司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索賠經濟損失1.5億元。同年11月26日,該案二審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此次庭審歷時整整兩天,截至庭審結束,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仍然互不相讓,均堅持各自訴訟請求。本報記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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