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如何馴服壟斷寡頭?
- 發佈時間:2014-10-16 16:33: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讓·梯若爾(JeanTirole) 圖片來自網路
人民網北京10月17日電 (任風遠) 10月13日,讓·梯若爾(Jean Tirole)成為繼1988年莫裏斯·阿萊(Maurice Félix Charles Allais)之後,第二位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法國人。
“我感到很驕傲。當然,這同樣需要天時、地利、人和。”獲獎後,梯若爾在第一時間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諾貝爾經濟學獎委員會認為,“梯若爾躋身當今最具影響力的經濟學家之列,他在眾多領域做出了重要的理論研究貢獻,他最傑出的成就是闡明瞭如何理解和監管由數家公司巨頭主導的行業。”
監管者面前難以調控的天平
在企業的私人利益與公眾服務之間,擺放著一架難以精確調控的天平。如何在保護企業正當利益、發展規模經濟的同時,防止壟斷企業謀取超額利潤,成為擺在監管者面前永恒的困擾。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規制經濟學家為監管者設計了一系列政策手段,如設定價格上限、禁止競爭者串通、禁止經營者集中等。梯若爾認則為這些規則僅僅在特定的條件下有效,而這些特定條件在現實中卻往往站不住腳。梯若爾強調了監管者和企業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問題。由於使監管者難以完全掌握企業的成本和産品品質,這使得在和企業議價的過程中,監管者帶有天然劣勢。
在梯若爾的理論問世之前,價格限制是監管者採取的重要規制手段之一。通常做法是讓壟斷企業按邊際成本定價,然後再由監管者進行價格補貼。但此時,壟斷企業很有可能虛報一個過高的成本來獲取更好的收益,這便産生了道德風險問題。
比如,在不了解北京地鐵運營公司的平均成本的情況下,北京發改委該如何為地鐵票定價呢?為了控制北京地鐵運營公司利用其壟斷地位謀取高額利潤,北京發改委不得不指定固定的2元票價並給予地鐵公司適當補貼,這樣北京地鐵運營公司只好選擇儘量壓低成本來獲取最高利潤。
然而,如果北京地鐵公司喊冤,堅持認為運營成本遠遠高出2元,北京發改委該怎麼辦呢?這就是逆向選擇問題,即企業可以隱瞞真實成本,從而索取更多補貼。
巧妙的制度設計
諾貝爾經濟學獎委員會指出,“1980年代中期以來,梯若爾向該類市場失敗的學術研究中注入了新生命。”梯若爾引入了新的科學模型,利用博弈論和契約理論,設計了一套巧妙的制度安排,彌補了監管者資訊不對稱的劣勢。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聶輝華教授在《梯若爾新規制經濟學思想及在中國的應用》一文中解釋:“規制當局還可以提供一種成本加成合同,即價格等於企業報告的成本,然後乘以一個固定比例(利潤率)的系數。比如,企業報告的每張車票的成本是2元,那麼在保持10%的利潤率的前提下,政府為每張票提供2.2元的政府採購價格。兩位法國經濟學家讓?拉豐和梯若爾證明,規制當局可以設計一個介於固定價格和成本加成價格之間的線性價格合同,同時解決壟斷企業的逆向選擇問題和道德風險問題。”
人大經濟學院企業經濟學碩士研究生魏之川形象地説,“監管者與壟斷企業之前的合作模式是你報價我來猜,現在則是你報我也不猜了,就這個區間,就這麼多收益。咱倆都知根知底你就甭騙我了。”
監管者與企業不再進行定價合作,而是由監管者指定一個收益的區間(如10%的利潤率)。在穩定的利潤和成本造假被處罰這兩者之間,理性的企業不再有動力虛報高價,而傾向於接受新的合作價格。這種特殊的激勵機制,使得壟斷企業更願意揭示真實的成本資訊。進一步,如果要讓壟斷企業有動力降低成本,還可以制定一個更一般的線性分成價格,使得壟斷企業可以從降低成本中分享一部分利潤,這就可以減輕壟斷企業的低效率問題。
諾貝爾經濟學獎委員會秘書長T·佩爾森(Torsten Persson)指出:“梯若爾的研究主要針對一個非常重要的現象,即由一些非常強大的公司主導的市場。如何理解寡頭壟斷的運作原理以及在不對稱資訊下進行監管,這兩大問題是讓這類市場運作的最重要問題。”
聶輝華教授認為:“梯若爾理論最大的意義在於放寬了傳統規制經濟學的假設條件,充分考慮了資訊不對稱的問題,這使得理論更加貼近現實。”
理論與現實的交鋒
據悉,梯若爾與他的合作者讓·雅克·拉豐教授((Jean Jacques Laffont)不僅在理論上建立了新規制經濟學的分析框架,並將其成功運用到法國電信和電力等壟斷行業的規制改革中。1999 年起,梯若爾與拉豐應邀擔任了微軟公司的經濟學顧問,他們的研究報告為微軟公司贏得反壟斷案訴訟的勝利提供了科學的依據和權威的支援。2000 年,作為對十幾年壟斷行業規制理論與政策研究的總結,二人合著的《電信競爭》為電信及網路産業的競爭與規制問題的分析和政策的制訂提供了一個最為權威的理論依據。
梯若爾的理論同樣引起過中國的重視。2001年人民郵電出版社出版了《電信競爭》中文版,並由時任資訊産業部部長吳基傳作序言。吳基傳在序言中表示,“過去20年全球範圍的電信改革引起各國學術界的濃厚興趣,出現了一批有價值的成果,值得中國在未來的改革踐中認真借鑒。他認為,“《電信競爭》儘管主要基於英、美等國家電信改革實踐而撰寫的一部著作,但書中關於電信管制、市場開放、定價、網間互聯和普遍服務等問題的分析和見解無疑對我們有所參考。”
“當然,該理論也存在一定的前提條件,例如監管者須具備一定的執行效率和審計能力,可以有效監測企業的成本範圍及其産品品質,以及不存在監管者和被監管者之間的合謀等。中國的國情往往很難切合理論的假設條件,現實的複雜性使得該理論不能被直接套用到中國來。但我們不能因此而否認理論本身,否認諾獎的價值。在現實中,梯若爾提供的框架仍可以部分地改善政府監管效率。”聶輝華教授表示。
對競爭的關照
儘管新規制經濟學在理論和現實上取得了成功,聶輝華教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不忘提醒,不要因為過分關注規制而忽略了競爭的力量。
在北京地鐵運營的案例中,除了對價格進行管制外,合資地鐵運營公司的出現即是引入競爭元素的生動體現。
比如,北京京港地鐵有限公司是國內城市軌道交通領域首個引入外資的合作經營企業,目前負責運營能夠4號線及大興線。“引入適度規模的競爭,帶給國有運營公司外部壓力,能夠督促其提升管理水準”,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鄒斯林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合資運營公司同時也給政府傳統的補貼模式提供了參照係,使政府補貼標準更為科學合理,政府在和運營企業博弈時就有了尺規,徹底改變過去運營公司“要多少補多少”的局面。
根據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官方網站公佈的2013年度業績公告,北京京港地鐵營運表現良好並超出服務目標,2012年盈利2.52億港元,2013年盈利2.03億港元。
正如梯若爾在獲獎後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表示的,“為保持基礎設施的建設,讓越來越多的競爭者參與到市場中,是一件艱難的任務。在此類行業中,正因為充分的競爭很難産生,我們才需要學術框架來分析現有的問題。但是我們確實需要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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