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和規範透明兩手抓—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就簡政放權改革有關措施答記者問
- 發佈時間:2014-10-16 11:22: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網訊本屆政府成立以來,高度重視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工作,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取得了顯著成效。農業部在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過程中,如何“割肉”、“割哪些肉”,如何做到放而不亂、平穩銜接,如何規範現有行政審批事項、提高審批效能和服務品質。圍繞上述問題,農業部副部長、農業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余欣榮接受了記者專訪。
記者:農業部簡政放權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余欣榮:農業部黨組明確提出,要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依法審批、責任審批、高效審批、廉潔審批為目標,以精簡審批事項、規範審批行為、強化監督制約為重點,加快建立程式規範、審批透明、辦事高效、監管有力的行政審批權力運作機制。概括講就是三句話、十二個字:簡字為先,規字為要,監字為本。
簡字為先,就是要減少審批,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仲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凡是可以採用事後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前置審批,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環節、前置條件和層級,應放則放,應減則減,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
規字為要,就是要規範審批,在嚴格依法的前提下,科學優化審批流程,紮實推進網上審批和標準化建設,以資訊化和標準化提升審批品質,規範審批行為,壓縮自由裁量空間,切實做到依法審批、高效審批、責任審批、廉潔審批。
監字為本,就是要強化監督,推行績效管理,完善電子監察、網上投訴等監管機制,加強第三方監督,大力推進行政審批權公開透明運作,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
記者:農業部簡政放權的重點是什麼?
余欣榮:減少行政審批,是大力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農業部重點在四個方面攻堅突破。一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能夠自律管理,採取事後監督等方式能夠有效管理的,原則上一律取消。二是優先取消和下放制約現代農業發展,阻礙産業轉型升級,影響企業創新活力的“含金量高”的行政審批事項。三是對各部門、各地方提出的取消下放建議,如確需保留的必須有充分理據,否則一律取消或下放。四是要按照取消是原則、調整是例外的要求,將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原則上全部取消,堅決堵住偏門。
記者:農業部擬取消下放多少項行政審批事項,比例是多少?
余欣榮:本屆政府成立之初,農業部共有行政審批事項57項。2013年以來,農業部認真組織,精心謀劃,強力推進,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大力簡政放權,切實做到該取消的堅決取消,該調整的一律調整。在全面徹底摸清底數的基礎上,通過逐一審核,科學論證,主動公示,研究提出取消下放30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建議,取消下放比例達53%。同時,今後將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這一類別。此外,農業部還建議取消下放20個子項,將所有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做到最大限度地簡政放權。
記者:對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農業部採取哪些措施確保做到放而不亂,銜接有序?
余欣榮:減少審批絕不是減輕責任,而是意味著監管的任務更多,責任更重,難度更大。取消後監管是否到位,下放後銜接是否順暢,不僅關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最終成果,而且也關係整個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部這次取消下放數量多、領域廣、落實任務重。為跳出“一抓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亂、一亂就收”的怪圈,農業部組織有關司局及早動手,提前謀劃,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後續銜接監管工作落實到位。一是逐項制定後續銜接落實方案和措施,通過開展審批業務培訓,制訂行政審批標準,建立技術評審專家庫、網路交流平臺,實行處與處、人與人直接對接等措施,指導地方做好承接,確保取消下放工作無縫銜接,平穩過渡。二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國務院決定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所涉及的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及時對農業部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已先後廢止部門規章6部,修訂部門規章15部,廢止規範性文件16件,為依法履職奠定了基礎。三是在對行政審批承辦司局進行績效考核的同時,從“接”“管”“放”三個維度,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和具體考核指標,並於2014年2月明確對省級農業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情況進行延伸績效考核,切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取消下放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確保相關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四是先後組成多個調研督查組,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專題調研、指導,並對31個省市的89個農業、畜牧、漁業等單位進行書面摸底調查,深入了解情況,廣泛聽取意見。針對各地反映的具體問題和對策建議,督促有關司局進行全面自查,逐條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確保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銜接順暢,平穩有序。
記者:行政審批取消下放後取得了哪些成效?
余欣榮: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企業根據市場及自身情況,在安排生産經營方面更加自主和靈活,較好地推進了創業投資便利化,釋放了就業創業創新活力,降低了企業成本,減輕了企業負擔,同時,也利用市場的自我調節和約束,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發展方式的轉型升級,促進了資源的合理利用。比如,取消“漁業船舶設計、修造單位資格認定”後,促使行業監管部門轉變工作方式,通過引導監管並舉,保障了漁船設計、修造市場不亂,漁民兄弟心中不慌,監管部門心中有數,各方責權利更加明確,安全生産責任、監管責任主體得以清晰界定。同時,漁業船舶設計、修造企業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和自身利益,多地以協會、業界同盟等形式加強行業自律,第三方檢測、監理等機構也應運而生,如無損檢測機構、建造監理單位等,建立了新興市場,拉動了就業,保證了漁業船舶修造品質。
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後,一方面,農業部由直接審批轉變為對地方農業部門的監督指導,既體現了簡政放權的決心,又為騰出更多的精力管宏觀、管好管住該管的事創造了條件;另一方面,更好地發揮了地方農業部門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強化了監管責任,提高了工作積極性,體現了權責的統一對等。比如,下放“設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産企業審批”後,由省級畜牧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面開展書面審查、現場審核和做出審批決定,既發揮地方農業部門熟悉企業情況優勢、增強審批資訊對稱性、提高審批准確性,又大大方便企業、縮短審批時間。據了解,湖北省已將審批時間壓縮至14個工作日,江蘇省則壓縮至10個工作日,為企業生産經營節省了時間,提供了便利,節約了開支,達到了簡政放權的目的。
記者: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將如何規範管理,提高效率?
余欣榮:2003年,農業部在國務院各部門率先推行“一個窗口對外”,將所有的行政許可全部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回復、接辦分離、限時辦結,以工作方式創新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經過十多年的努力實踐,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獨具特色、有力有效的制度體系、資訊系統和監督機制,並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農業部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切實加強和改善管理,推動行政審批權力規範透明高效運作。一是自2013年起開展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逐項制定行政審批申請從提交、初審、受理、辦理、辦結直至結果公開全過程的各環節審批規範,著力壓縮自由裁量空間。這是國務院部門中第一個也是惟一一個試點。截至目前,我部已先後發佈了七批共141項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其他標準也將於近期對外發佈。二是完善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不斷完善運作機制,拓展服務範圍,創新服務手段。通過開設線上辦事專欄、資訊查閱區和短信服務系統,全面及時準確公開行政審批所有資訊,同時在第一時間將是否受理、是否辦結以及審批結果等資訊,通過手機短信告知申請人。三是大力推進網上審批,實現了從申請人、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到部機關的全程網上運作,將審批時間縮短了1/3以上,受到了廣大申請人的普遍好評。四是按照技術防控與制度制約並舉、內部監管與外部監督並重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和駐部紀檢組監察局共同參與、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審批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建立農業部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資訊公開電子監察系統、網上投訴舉報系統,聘請企業監督員建立第三方監督機制,著力加強對行政審批受理、辦理、辦結等關鍵節點的實時監控,加強對行政審批資訊公開內容、時限的過程監控,確保行政審批權力依法行使。
記者:下一步在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還有哪些具體舉措?
余欣榮:農業部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把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擺在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局中去謀劃推動,以改革促發展、靠改革增活力,完善制度機制,強化監督制約,加強標準化建設,確保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新進展新成效。一是繼續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紮實做好我部建議取消下放但國務院尚未正式決定的19項行政審批事項的研究,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2014年年底前完成行政許可事項的取消下放工作,按要求完成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取消調整工作。同時,配合做好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並抓緊清理部門規章,完善制度規範。二是著力加強取消下放後續銜接措施落實。逐項細化實化現有後續銜接落實方案,重點在提高規範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進一步加強與省級農業主管部門的溝通銜接,強化業務培訓和技術支撐,通過行業資訊管理系統加強對地方審批工作的動態監測,解決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確保取消下放工作落實到位。三是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審批制度改革延伸績效管理。加強對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督促檢查,指導編制和完善審批制度及規範,確保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到位、接管到位、監督到位。結合發現的問題和延伸績效管理實施情況,及時對指標體系、考核內容、實施方式等進行改進和完善,不斷提高績效管理的科學性、實效性,充分發揮績效管理在督促落實方面的重要作用。四是紮實開展行政審批“兩提高一增強”活動。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行政審批“一站式”服務,著力提高審批品質,提高審批效能,增強審批透明度。通過實施行政審批服務標準,以標準促品質,以標準促效率,推動我部行政審批工作從規範化管理向標準化實施轉變提升;通過實施網上審批,完善行政許可綜合資訊查詢平臺,細化電子監察節點,向社會公開有關行政許可的所有資訊,強化對行政審批的全過程監管,確保行政審批權力在陽光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