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暫停企業債申請“虛驚一場”
- 發佈時間:2014-10-16 05:35:02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證券記者 陳岩
發改委從本週開始暫停受理企業債發債申請剛剛曝出,15日就傳來“鬆口”的消息——部分企業債恢復申報。
“我們之前沒有收到發改委暫停受理的正式通知,是聽有新項目申報的同行説,已經暫停受理的。今天專門問了一下,發改委目前的口徑是,省發改委出具風險防範意見專項説明的企業債,可以繼續申報。”昨日,華南一位熟悉企業債承銷的券商人士向《金證券》記者直言。
企業債部分恢復受理
10月14日,有關國家發改委從本週開始暫停受理企業債發債申請的資訊,迅速在市場上流傳開來。
消息靈通人士@曹山石14日在微網志爆料稱,“這周開始,城投債發行審批權不歸發改委了”,更是引爆發改委將“轉讓”企業債監管審批權的猜測。據了解,財政部此前曾設想推出地方政府城投類項目收益債,來替代發改委的城投債,但相關提議最終擱淺。
長期以來,企業債券市場的多頭監管架構一直備受詬病。《金證券》記者了解到,目前企業發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債務融資工具、企業債和公司債。三種債券都屬於信用債,但債券發行的主管部門不同。公司債需要證監會審批,企業債要向發改委申請,而債務融資工具是在銀行間市場交易,由人行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監管。
“企業債裏面,城投債的規模幾乎佔據八成。牽涉到地方政府融資問題,不管事財政部、證監會還是央行,都很難接手監管的。”對於企業債審批權轉讓一事,前述券商人士坦言不看好。
昨日,發改委已經“鬆口”,部分企業債恢復申報。國家發改委在2014年9月26日發佈了《關於試行全面加強企業債券風險防範的若干意見的函》,從新增政策和加強既有政策兩個方面收緊了城投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標準。據悉,發改委目前的口徑為,只要省級發改委能夠參照上述新政策,出具風險防範意見,就可以繼續受理。
發行改革呼聲漸高
雖然企業債申請暫停“虛驚一場”,但業內關於企業債發行審批改革的呼聲卻是日漸高漲。
今年以來,伴隨債市整頓的不斷推進,相關企業債的發行審批環節負面新聞頻出。據了解,在企業債承銷發行各個環節中,包括券商拿項目、發改委審核、債券銷售等,存在尋租空間大、收益高、商業賄賂既嚴重又普遍等亂象。
今年9月初,為了規範承銷中的尋租行為,發改委對證券公司在承銷企業債券中的顧問費等協議支出做出規範規定。
此外,發改委行政審批色彩太濃,阻礙企業債市場發展,也成是呼籲改革的“主因”之一。目前,三種主流債券中,由人行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監管的債務融資工具,融資規模最大。截至今年5月底,我國債務融資工具存量突破6萬億,佔全部信用債存量的六成以上;由證監會主導的公司債審批程式也一再簡化提速,發展迅速;反觀企業債,由於審批時間長,還需要項目配套,以及債市反腐風暴等因素影響,發展滯後。
“債務融資工具品種全、體量大,又有商業銀行作為參與主體,交易活躍。加上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也經常到各地去交流推廣,服務態度很好,優勢很明顯。但企業債發行,很難拿到批文。”江蘇一位國有銀行債券部經理向《金證券》記者指出。
企業債審批需“陽光”
企業債發行深陷“腐敗風暴”。究其原因,發行行政審批色彩過濃,以及審批過程的不透明,給權力尋租創造了空間。
相對於證監會每週更新IPO審核資訊,企業債審核的透明度仍然很低。企業債正在排隊的發債申請有多少,核查週期延續多長時間,審核不通過的被否原因,外界都不得而知。
另一方面,企業債發行主體中,既有國有企業、地方城投企業,也有私營企業等。但發改委卻在審核過程中,一再將“零風險”奉為審批准則。發改委充當“守門人”角色,確保企業債市場沒有出現一單硬違約事件。
但問題是,政府把關的審批制度,能否適應信用債平臺發展的需要?在行政的歸行政,市場的歸市場改革思路下,參照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證監會的改革思路,儘快推出公開、高效的備案制,才是企業債發行市場的共同願望。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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