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淩通訊員謝雄
本報訊 日前,福清市出臺實施意見,進一步推進品質強市建設,獲中國品質獎企業將獎勵200萬元。
意見提出,設國家級品牌産品獎,對獲得國家質檢總局認定的“國家出口商品免驗”、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獎勵。設政府品質獎,對獲得中國品質獎(含提名獎)、福建省政府品質獎、福州市政府品質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配套獎勵200萬元(提名獎1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
老公簽證出問題女子獨自度蜜月 逗趣照片留念
暴雨中的婚禮:沒有賓客,有你就好
PS天才與明星“合照”以假亂真
紐約出現“曼哈頓懸日”景觀 民眾扎堆目睹
上海一高校280名男生為全係唯一女生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