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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重回千年

  • 發佈時間:2014-10-14 09:29:38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備受關注的河南洛陽古城保護與整治項目傳來消息:經過3年的醞釀和規劃,該項目已進入實質性實施階段。據項目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項目共投資85億元。官方期望,不久的將來,這個純粹倣古的建築群落將洛陽古城打造成集文化展示、文化創意、文化商業于一體的文化示範區。

  重建是好是壞

  據了解,洛陽古城是指以老城區東西南隅歷史文化街區為主體的古城區域,洛陽古城于西元1217年(金朝興定元年)在隋唐城遺址上興建而成,沿用至今已800餘年。現區域內尚存眾多文物古跡,不可移動文物點64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7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6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8處,新發現未定級文物點33處,是迄今為止洛陽地表上唯一尚存的古代城池,也是洛陽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組成部分。

  西北大學一位不願具名的古城規劃李姓教授在接受中華工商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但就洛陽提出目標來看,還是對城市功能進行了較大的調整,那麼于城市整體規劃的匹配性就是需要首先考慮的問題——以洛陽城市的經濟實力、産業類型規模、外向程度等來確定它的發展定位。該人士認為,這個街區首先必須能夠服務於市民,進而才能導入旅遊服務業,這樣才不至於使目標成為一句虛妄的口號。

  “重建未必是壞事,某種意義上這是地方重視文化的一個反映。”中國工程院院士、原建設部副部長周幹峙曾表示,“但我們希望是保護遺産,而不是一味恢復歷史面貌。”他認為,恢復一座古城既非易事,亦無必要。

  周幹峙説,在全世界900多處世界遺産中,中國只有43個。“900多個裏有一半以上在歐洲,就此而言,我們還交代不過去。”但對於怎麼保、保什麼,仍是目前面臨的一個大問題。

  而此次洛陽古城規劃建設計劃分期建設,實施範圍為金業路以東,新街以西,中州東路以南,護城河以北,總佔地面積1360畝,居住人口9000余戶2萬多居民。河南省政府門戶網站2014年9月26日顯示,洛陽老城區東西南隅歷史文化街區,這個堪稱洛陽最大的“棚戶區”,將全力打造成為千年古都的“現實之城”。目前,《洛陽市東西南隅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已通過相關評審,項目已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

  與此同時,就在2014年9月26日同一天,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魯建平等353人訴老城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糾紛案一審宣判。法院確認老城區人民政府2013年8月7日做出的《關於洛陽古城(老城區東西南隅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整治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違法;責令洛陽市老城區人民政府針對資金不到位及沒有經過相關部門審批的問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法院經審理認為,老城區人民政府在做出被訴房屋徵收決定前補償安置資金沒有足額到位;拆除歷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沒有洛陽市城鄉規劃局會同洛陽市文物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因此,被訴徵收決定違法,應予撤銷。

  拆遷古城或不止一個

  中國還有不少洛陽這樣有著悠久歷史的城市,也許借此來討論一下那些歷史文化街區的淪落更有意義。在李教授看來:“我們到了為錯誤的城市管理方式檢討的時候了,其中首要的就是城市房屋産權屬性的問題(當然這個問題不限于城市管理),有沒有可能將歷史建築的産權歸還于原有的物業主人(或其後代)?這可能對解決歷史街區、歷史建築保護乃至復興有著決定性的意義。”

  2013年1月,因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力,山東聊城、河北邯鄲、湖北隨州、安徽六安市壽縣、河南鶴壁市浚縣、湖南嶽陽、廣西柳州、雲南大理8縣市被住建部和國家文物局聯合通報批評。

  山東聊城古城重建作為負面典型之一。在2012年6月召開的“紀念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設立30週年論壇”上,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痛批“拆真名城、建假古董”的行為,直接點名聊城,“成片歷史街區被拆掉,統一建倣古建築,一個設計圖紙、一個時間建出來的”。

  “發展與保護”難題擺在面前

  “發展與保護”、“新與古”的衝突是各歷史文化名城長期以來普遍面對的難題。隨著城市發展,很多歷史名城的新傷和舊痕都暴露了出來。

  古城作為生活區、工作區和景區三區合一的區域,老百姓的生活需求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或多或少存在持續的矛盾,比如出於生活需要私自搭建水箱、違規建設、擺攤經營等,破壞了古城風貌。

  如何實現古城保護與改善民生共贏?在洛陽古城,2萬多名居民搬離了世代生活的古城區。

  湖南民俗專家姜宗福認為,保護文化古城不是拆除重建,而是修舊如舊。老建築、老居民、老風情是古城的文化“胎記”,缺一不可。同時,保護文化古城不是把古城遷空,而是要保留老居民。一些地方在古城開發中大量遷出居民,出現“人去城空”的問題。

  李教授坦言,回到洛陽古城項目本身,在技術和程式上有一些需要特別關心的問題。首先,洛陽這個老城區是否編制過《保護規劃》呢?本次項目是否給予了《保護規劃》充分的尊重呢?其次,洛陽市政府可否將該項目醞釀、動議、形成期間的歷次會議紀要,規劃編制階段性成果,土地建設招投標過程等無保留地組織公示出來?算是開國內先河,也是對政府行政能力的一個展示——這要比對於方案成果的科學性討論更有意義;第三,政府在未來如何更多地利用市場手段而不是行政措施來推動項目的進程?而不是簡單地成立一個城投公司進行土地批租來兌現土地價值。

  “曲江模式”在洛陽行得通?

  儘管據洛陽官方的説法稱,洛陽投鉅資保護整治古城改善古城內的民生狀況。可以看一下“曲江模式”。所謂“曲江模式”,得名于西安曲江文化産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投資模式。即以景區古跡為核心,在週邊開發酒店、商業、文化、地産等相關産業,讓景區帶動其他收益的模式,簡化總結便是“文化+旅遊+城市”,這成了中國許多城市發展旅遊經濟的範本。

  “曲江模式”早已飽受詬病。2010年9月,有媒體曾刊文批評“曲江模式”,併發出警示:“在發展文化産業園區的大旗下,又一輪大規模破壞歷史文化遺産的浪潮在推進,在這股愈演愈烈的浪潮背後,是終將禍及百姓的地産圖謀。”

  某銀行的信貸人士看來,這些包裝著各種産業光鮮外衣的公司,本質作用不過是地方發展投融資平臺另辟蹊徑的分身。“雖然口號上都打著和諧發展,但操作上卻多是急功近利,‘旅遊搭臺,經濟唱戲’,這種模式下,旅遊、文化産業難免就會淪為挂著羊頭賣狗肉,成為商品經濟與土地財政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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