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購稅,車型、日期要留意
- 發佈時間:2014-10-13 08:33:02 來源:福建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 姚瑾 通訊員 周華 曾俊) 日前,在福州市臺江區國稅局車輛購置稅辦稅窗口,全市第一例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簡稱“車購稅”)手續成功辦理。這輛裸車售價在6萬多元的純電動轎車,免征車輛購置稅額為6000多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三部門相關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國家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據悉,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主要集中在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等三大類,也就是必須是使用電池電機參與驅動的新能源汽車,因此也就不包括目前存在的油氣混合動力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可通過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查詢。
福州國稅相關人員提醒,納稅人購置新能源汽車辦理免稅的時間期限需注意兩方面:一是必須自《目錄》發佈之日起,購置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二是購置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日期為準。因此,開具日期需在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的,且在該車型納入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公佈生效之後。換言之,若購置車輛的發票購置日期在該車型納入目錄之前,則不能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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