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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擔保公司究竟靠不靠譜?

  • 發佈時間:2014-10-13 06:29:26  來源:山西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去年以來,投資擔保公司滿大街“開花”,其許諾的“高收益”令人心動——

  2013年以來,標注“××投資擔保公司”“工商部門正規註冊”的一類融資或投資擔保機構遍佈省城大街小巷。與此同時,在公安部門已查處的一些案件中,一些所謂的高利率高回報吸收民間資金的投資擔保公司,早已演變成了涉嫌非法集資甚至詐騙。

  那麼,大街上形形色色的投融資擔保機構,其目的究竟是真正為了緩解融資難,還是為了圈錢?

  投資公司遍地開花

  如果不是外甥女 “拉後腿”,省城的張二水大爺很可能已經將10萬元放入一家投資擔保公司坐等高收益了。

  在這之前,張大爺對這樣的“低風險高回報”投資形式已經考察了一段時間,從去年年底到今年4月初,他發現省城街頭投融資擔保公司似乎“一夜之間冒出來的”,到處都是。

  去年年底,張大爺在省城新建路一家大型市場閒逛時,一家投資公司的業務員正在逢人就發放宣傳單,廣告詞非常誘人,“無論資金大小,年收益率均在16%以上。”張大爺詢問:公司如何保障投資款的安全性?對方解釋,找他們貸款的客戶,都是有房産抵押的,客戶如果貸款50萬元,就要求有等值或者大於貸款額的房産證抵押在投資公司,到要解押時,客戶還不上貸款,投資公司可以先行賠付。公司方面承諾給出月息1%到2%,遠高於一般銀行存款利息。對於張大爺這樣完全不懂投資的人來説,這絕對是不小的誘惑。

  省城設立的投資擔保公司之多,超出了張大爺的預料:這些投資公司稱自己在工商局都有備案,投資基本都是以10萬元為基礎投資,月回報從1000元至2000元不等。“從收益上看,比起銀行一年期3.25%的利率來説,14.4%確實高。而且是按月拿息,到期歸還本金。”

  直至看到有關我省清理整頓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新聞後,張大爺才明白,只要有擔保公司案發,必定是有非法集資的嫌疑。這讓他的投資熱情一下子就降了溫。

  據了解,投資擔保是指個人將資金借貸給經過擔保公司嚴格考察、審核過的以房産、汽車或其他資産作為抵(質)押物的具備較強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投資擔保公司作為仲介,對借款人資金使用及回收情況進行全程監控並提供擔保,使投資人獲得安全、穩定、較高收益,同時擔保公司收取一定的擔保服務費。

  今年以來,名目繁多的投資擔保公司在我省激增。據不完全統計,我省名稱中帶“擔保”和“投資”字樣的公司現有4000余家,而真正正規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只有213家。有些公司雖打著擔保的旗號,但做的卻是高息放貸或者吸收公眾存款業務。

  魚龍混雜理財為幌

  那麼,我們身邊的這些投資擔保公司究竟是理財還是圈錢?

  記者為此走訪了太原市長治路等投資擔保公司比較集中的地方。在一家投資擔保公司門口,記者聽到兩位中年人正在議論:“兩個月前鄰居在一家公司投資了6萬元,才拿了兩個月的收益,就沒有下文了。”“這還不算多,還有人投了20多萬元,不見了人。”這樣的公司靠不靠譜?

  山西大學晉商學研究所博士劉成虎表示,從公司本身的成立來説,投資擔保公司都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不是無照經營。事實上,不管是融資性擔保公司還是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國家規定都不得從事吸收存款、集資收款、發放貸款等業務。目前市面上的各種投資擔保公司有很多在吸收客戶資金,成了不是銀行的銀行,確實是違規超範圍經營。

  記者從行業擔保協會了解到,擔保公司有融資與非融資性質之分,融資性擔保公司必須具備資質經營。只有經過法定程式取得資質認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才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這也是與帶有擔保字樣的其他擔保機構的本質區別。市場上出現的各種投資公司、資本公司、投資管理公司、投資諮詢公司、融資公司等僅僅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公司,是不具備融資性擔保資格的。

  事實上,據省金融辦公室處置非法集資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頻發,市場上出現的利用非融資性擔保行業進行非法集資便是常見手段。據統計,截至目前,全省已經發生非法集資違法案件430起,涉案金額30多億元。我省已從4月底展開對高息攬儲非融資性投資擔保公司的拉網式排查。

  而中國銀監會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號令)明確規定取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活動;2013年12月,中國銀監會等八部委(銀監發[2013]48號)文件明確對從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非法理財的違法違規活動或違規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非融資性擔保公司,要堅決依法查處和取締。

  高收益潛藏高風險

  投資擔保本來是一種正常的經濟行為,但現在一些投資擔保公司超越經營範圍,上游面向公眾高息吸儲,下游再以更高的利息將資金放貸給借款者,將擔保演變成為一種惡意的圈錢吸金手段。這種變相的擔保對上市公司、債權銀行、股市投資者都具有極大的殺傷力。

  有人疑問,這些公司從事的業務合法合規嗎?記者調查到的一些投資擔保公司表示,國家為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對我們是支援的。有的説國務院金融改革十條中的第三、第九條,就是鼓勵擔保行業發展的利好消息等。山西匯鉑金投資管理諮詢、山西贏莊擔保有限公司、山西鑫盛達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幾家公司的工作人員均表示,現在中小企業融資難,投資擔保公司就是為了緩解融資難,把資金聚集起來發放貸款給企業,收取一定的資金使用費。其實,就是民間借貸。

  一位資深銀行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匱乏,在“賺快錢”理念的誤導下,民間借貸近年來十分“火爆”。然而,在這種“火爆”的背後卻潛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這些機構長期游離于監管之外,打著“投資”“擔保”等旗號從事高利放貸,甚至從事非法集資、非法吸存等嚴重違法活動。這些所謂的“擔保”公司絕大多數是不從事擔保業務的非融資性擔保機構。

  省建行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就融資時限等方面來講,上述公司有自己的優勢;但就資金的安全性來説,國有大型銀行和上市公司的銀行應該更加可靠。

  劉成虎表示,民間借貸有助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但違規經營風險也大。7月5日,國務院發佈《關於金融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便是要求嚴密防範金融風險,防止民間融資、非法集資、國際資本流動等造成的風險擴散。

  省金融辦處置非法集資辦相關工作人員建議,投資群眾要警惕“低風險高回報”,應了解擔保公司的資質是否合法、擔保公司的信譽狀況、規模和資産狀況,查看運作是否規範。不要貪圖高回報率,盲目跟風。同時,更不能有投機心理,避免上當受騙。

  本報記者 楊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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