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治理沒有旁觀者
- 發佈時間:2014-10-10 05:28:07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由早先的66條擴充至102條、相關章節也進行調整……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工作,終於邁出重要一步,令人期待。近年來,大氣污染往往作為公共事件見諸報端、引發熱議。此次修訂,正是在新形勢下,回應社會期待、解決突出問題、推動污染防治的實質性舉措。
大氣污染防治,離不開各級政府、各個部門主體作用的發揮,藉以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政策法規、踐行更加綠色低碳的發展路徑、實施更為嚴厲有效的監管措施。這一點,在《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都有明確規定。但主體責任並不意味唯一責任。由於大氣污染治理的高度綜合性、複雜性和關聯性,單純依靠政府一己之力恐難以單兵突破,必須最大限度發揮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每個公民的作用,集聚全民之力,打一場全民之役。
企業是市場活動的主體,也是生産活動的大頭。在大氣污染防治中,一方面,企業應該嚴格遵守清潔生産的法律法規,不偷排偷放,不多排濫排,以實際行動支援大氣治理。另一方面,企業特別是與污染防治相關的企業,更應依託科技創新、技術創新和産品創新,為大氣治理貢獻更多科技支撐,提升防治的效率和水準。
社會組織和事業單位要發揮點多面廣、輻射力強的優勢,以新媒體、新手段為載體,開展豐富多樣、參與性強的公益活動和公益宣傳。既可以傳播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還可以分享行之有效的低碳生活方式。近年來,一些主流媒體和公益組織,發揮自身優勢,為大氣污染防治鼓勁加油。但空間依然很大,盲點依然很多。
每個公民也應該認識自身責任,發揮自身力量,為大氣污染防治貢獻力量。當下,關於公民在大氣污染防治中作用的認知,有兩個誤區。一是認為一個人的力量很小,做與不做無所謂;二是一心指著別人多奉獻,自己“搭便車”。實際上,每個人都是大氣環境的受益者,也理應是大氣環境的保護者。空氣清潔、新鮮,人人受益。空氣污染、渾濁,人人受損。在大氣污染防治中,我們呼吸相通,命運與共,沒有人能做純粹的旁觀者,每個公民都要爭取做防治大氣污染積極的參與者、推動者和建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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