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債務納入政績考核
- 發佈時間:2014-10-09 08:34:21 來源:南昌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消息今年6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後,各界一直期盼能儘早公佈總體方案內容。10月8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向社會公開了被視為新一輪財稅改革“開頭炮”的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具體方案。
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財稅體制改革的首要內容,應先行推進,並在今明兩年取得決定性進展,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工作任務奠定基礎。
改進預算管理將從何處著手?《決定》詳細列出了七項重點改革內容,涉及預算編制、執行、公開和監督等各方面。
《決定》明確,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是遵循現代國家治理理念,著力構建規範的現代預算制度,並與相關法律和制度的修訂完善相銜接;劃清市場和政府邊界。凡屬市場能發揮作用的,財稅優惠政策等要逐步退出;凡屬市場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財政等要主動補位;著力推進預算公開透明,充分發揮其對政府部門的監督和約束作用;堅持總體設計、協同推進。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節奏,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深化預算改革7項重點內容
●完善政府預算體系,積極推進預算公開;
●改進預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加強財政收入管理,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
●加強預算執行管理,提高財政支出績效;
●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範化解財政風險;
●規範理財行為,嚴肅財經紀律。
■亮點
財政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
目前,我國由一般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組成的政府預算體系涉及財政資金近20萬億元。
《決定》要求明確現行政府預算體系中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預算四項預算的收支範圍,強調“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除涉密資訊外,政府預決算支出全部細化公開到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所有財政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決定》既強調擴大公開範圍,又對細化公開內容提出具體要求,凸顯國家打造“透明財政”的決心。
《決定》提出,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許可權,嚴格限定政府舉債程式和資金用途,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及化解機制,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明確責任落實,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對本地區地方政府性債務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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