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加強投集資金信託監管
- 發佈時間:2014-09-30 00:29:48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問題解答第24號:信託計劃》(簡稱《問題解答第24號》),進一步規範了保險公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行為,完善了相關償付能力認可標準。
《問題解答第24號》以防範風險為導向,根據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信用等級,對原有認可標準進行調整。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認可採取“新老劃斷”原則,保險公司于《問題解答第24號》發佈前投資的信託計劃,執行原有相關認可標準;二是調整固定收益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認可標準,AAA級的由95%調降至90%,AA級(含)至AAA級的由90%調降至85%,A級(含)至AA級的由80%調降至75%;三是調整權益類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認可標準,由80%調降至75%。
《問題解答第24號》的發佈,是中國保監會踐行“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監管思路的具體體現,在保險公司加大投資的同時,通過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守住風險底線,確保市場穩健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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