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試點辦法允許融資融券
- 發佈時間:2014-09-27 14:30:28 來源:今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上海9月26日電 《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26日正式發佈,允許融資融券成為最大亮點。《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指引》等配套規則同時發佈,意味著“滬港通”規則已經齊備。
上交所方面同時表示,“滬港通”開通時間仍有待確定。
自今年4月10日中國證監會、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以來,“滬港通”試點籌備工作一直在積極推進之中。
據了解,與之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26日正式發佈的《試點辦法》體現了“寬嚴相濟”的特點。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調整的總原則是一方面充分考慮“滬港通”市場化、國際化的要求,尊重市場和投資者權利,為正常合理的市場行為預留空間;另一方面充分考慮控制風險跨境傳遞,強化跨境監管,確保“滬港通”試點平穩安全運作。
允許融資融券成為《試點辦法》終稿最引人注目的變化。在允許滬股通投資者在香港市場開展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類似于內地的融資業務)、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類似于內地的融券業務)前提下,《試點辦法》明確,滬股通“融資融券”標的應當屬於上交所市場融資融券交易的標的證券範圍,擔保賣空價格不得低於最新成交價,並對擔保賣空比例限制、暫停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等事項作出了規定,明確了與此相關的四種非交易過戶情形。
同時,《試點辦法》刪除了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港股通禁止融資融券的規定,明確港股通融資融券相關事宜“另行規定”。這也為港股通融資融券業務打開了空間。
上交所有關人士表示,《試點辦法》等發佈意味著“滬港通”規則已經齊備。下一階段上交所將協同有關各方,繼續紮實做好“滬港通”的各項準備工作。(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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