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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內容獲完善 規則齊備靜待“通車”

  • 發佈時間:2014-09-27 07:29:29  來源:成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隨著《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的正式發佈,市場期待已久的“滬港快車”蓄勢待發。作為交易所層面對於滬港通最重要的業務規則,《試點辦法》讓整個滬港通業務顯示出了清晰的輪廓。據上交所介紹,較之在今年4月底的徵求意見稿,《試點辦法》的正式版主要作了以下四個方面修改,一是完善了額度控制機制,二是增加了配股相關規定,三是增加了滬港通股票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規定,此外,在以上三點的基礎上,還對滬港通交易的具體事項做出了細化。業內人士稱,《試點辦法》的出爐意味著目前滬港通相關規則已經齊備,但對於其中一些重要細則的變化,投資者還需做一定的了解,以便在滬港通正式開通時,做到心中有數。

  融資融券現身

  為港股通預留制度空間

  在昨日正式發佈的《試點辦法》中,“融資融券”制度安排的明確無疑是最為引人注目的變化。在今年4月底的徵求意見稿中,融資融券並未現身在滬港通業務中,然而,市場的需求最終推動了規則的演進。《試點辦法》明確,在允許滬股通投資者在香港市場開展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的前提下,滬股通融資融券標的應當屬於上交所市場融資融券交易的標的證券範圍,擔保賣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股票的最新成交價;當天沒有成交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其前收盤價。單個滬股通交易日的單只滬股通股票擔保賣空比例不得超過1%;連續10個滬股通交易日的單只滬股通股票擔保賣空比例累計不得超過5%。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應當根據前述比例要求進行前端控制,而上交所則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擔保賣空比例限制,或者暫停接受滬股通股票擔保賣空申報。

  根據《試點辦法》,屬於滬股通股票的單只股票,在上交所市場的融券余量達到規定比例而被暫停融券賣出的,上交所可要求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暫停提交該滬股通股票擔保賣空交易申報。該股票的融券余量降低至規定比例而被恢復融券賣出的,上交所則可以通知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恢復提交該滬股通股票擔保賣空交易申報。同時《試點辦法》中也明確,個人投資者資産狀況進行評估時,應當確認以該投資者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産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但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則不包括在內。

  《試點辦法》還顯示,滬股通投資者可在香港市場開展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這也被業內人士視作滬港通對A股市場的又一大推進,“除了使更多借道滬股通的國際資金更有效率地投資A股外,在此規則下,A股市場通過融資融券投資港股的想像空間也由此打開。”記者注意到,在昨日發佈的《試點辦法》中,刪除了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港股通禁止融資融券的規定,明確港股通融資融券相關事宜“另行規定”,“這個小小的修改意味著已經為港股通融資融券預留空間,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滬港通的正式啟動和運作成熟,融資融券功能將在整個業務中得到完整的實現。”對此,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也在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港股通股票並非上交所上市股票,目前不屬於內地市場的融資融券標的範圍,因此投資者不能就其進行融資融券交易,但相關機構正在積極研究港股通融資融券,將在條件成熟時,另行制定規則予以明確。

  完善額度控制機制

  杜絕惡意佔用額度

  在額度控制方面,昨日發佈的《試點辦法》也做出了完善,針對前期備受關注的惡意佔用額度問題作出了積極響應,新增了相關條款,明確滬港通投資者“不得通過低價大額買入申報等方式惡意佔用額度,影響額度控制”。

  此外,在修改後的《試點辦法》中,將總額度餘額原計算公式“總額度買入成交總金額+賣出成交總金額”中的“賣出成交總金額”改為“賣出成交對應的買入總金額”。據介紹,此舉避免了因賣出價格高於買入價格可能導致總額度餘額超出初始額度;明確了在港股通的集合競價階段因當日額度用完而暫停接受買入申報後,該時段內不再恢復,在滬股通開市前時段因當日額度用完而暫停接受買入申報後,該時段內若額度餘額大於零仍有可能恢復接受買入申報,在滬股通的連續競價階段及港股通的持續交易時段當日額度用完的,暫停接受買入申報且當日不再恢復。

  保障股東權益

  增加配股規定

  在徵求意見稿中未被允許的滬港通配股,也在《試點辦法》中得到了原則支援,徵求意見稿中“滬港通暫不提供股份發行認購服務”的條款隨之刪除。《試點辦法》明確,上交所上市公司經監管機構批准向滬股通投資者配股的,由香港結算作為名義持有人參與認購,並適用現行有關股份發行認購的規定;聯交所上市公司經監管機構批准向港股通投資者供股、公開配售的,港股通投資者參與認購的具體事宜按中國證監會、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執行。

  據了解,同諸多問題一樣,滬港通開通後涉及到的配股事宜也受到滬港市場投資者的廣泛關注。儘管配股涉及發行問題,可能增加試點工作的複雜性,但考慮到禁止配股可能影響股東權益,故兩地監管部門和交易所還是從維護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出發,在正式發佈的規則中增加了配股相關規定。

  滬股通採用競價交易

  禁止裸賣空

  在上述變化的基礎上,《試點辦法》還對滬港通交易的具體事項做出細化,進一步明確了港股通交易的申報數量、撤銷申報、碎股賣出等事項,以及滬股通交易的申報內容、權益證券處理等事項。從有利於滿足投資者多樣性需求,有利於提高市場效率的角度出發,預留了優化空間,其中明確規定滬股通將採用競價交易,同時禁止裸賣空。

  與A股相比,滬股通交易則做了一些特別規定,在交易方式上,滬股通交易採用競價交易方式,暫不參加大宗交易,交易申報採取限價申報,同時暫不採用市價申報。禁止行為方面,滬股通交易中不得進行裸賣空、回轉交易和暗盤交易;在權益證券的處理上,因權益分派等取得滬股通之外的上交所上市證券,可賣出但不可買入;取得的非上交所上市證券,則不可通過港股通買賣。

  值得注意的是,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試點辦法》中將原有的“採用競價交易方式、暫不支援大宗交易”改為“採用競價交易方式、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只能採用限價申報、暫不支援市價委託”改為“採用限價申報,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也讓未來新措施推出的預期大大增加。對此,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滬港通在試點階段,以設計相對簡單,便於實現的業務路徑為原則,在交易方式、業務範圍等方面作了一定限制,但未來上交所以及有關機構將根據試點情況及市場反應,研究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交易方式和業務選擇,如考慮投資者採取大宗交易方式、允許上交所會員為港股通交易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等,“‘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規定方式更具靈活性,也為未來的業務擴展和完善預留空間。”

  本報記者 馬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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