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大改” 允許融資融券
- 發佈時間:2014-09-27 02:30:4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京報訊 (記者金彧)經過近5個月的修訂,滬港通《試點辦法》正式出臺。9月26日,上交所正式發佈滬港通《試點辦法》,將允許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滬港通規則體系已經基本齊備,但滬港通的開通時間還有待確定。
融資融券交易開閘
滬港通允許融資融券是《試點辦法》修改過程中的最大變化。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試點辦法》允許融資融券,是放寬規則的形式之一。
董登新稱,融資是指投資者在看多某只股票的情況下,向證券公司借錢融資買入某只股票,在股票上漲後賣掉股票,“借錢還錢”,從中賺取差價。融券指投資者在看空某只股票的情況下,向證券公司“借股還股”,借入某只股票一定數量,在高價時賣掉,並在該股票下跌的時候,買入等量股票還給證券公司。同時需支付利息。融資融券交易一方面可活躍市場,增加流動性,另一方面也有杠桿效應,容易放大風險。
在允許滬股通投資者在香港市場開展滬股通股票保證金交易(類似于內地的融資業務)、股票借貸和擔保賣空(類似于內地的融券業務)的前提下,《試點辦法》明確,滬股通“融資融券”標的應當屬於上交所市場融資融券交易的標的證券範圍,擔保賣空價格不得低於最新成交價。
同時,《試點辦法》刪除了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港股通禁止融資融券的規定,明確港股通融資融券相關事宜“另行規定”。由此,港股通融資融券的業務空間也將被打開。
嚴禁惡意佔用額度
業內普遍認為,滬港通最直接的好處就是使得同時在兩地上市的股票,估值趨於一致。滬港通將衝擊國內中小板、創業板,消除估值過高等不正常現象。業內有觀點認為,滬港通將會倒逼國內資本市場的改革。
與4月底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相比,滬港通試點辦法作了不少修改。
首先完善了額度控制機制。《試點辦法》嚴禁惡意佔用額度,明確跨境監管機制。作為本次新增條款,明確滬港通投資者“不得通過低價大額買入申報等方式惡意佔用額度,影響額度控制”。
其次增加了配股相關規定,並增加了滬港通股票保證金交易和擔保賣空規定。
證監會已對滬港通準備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國慶後將進行滬港聯網實盤模擬測試。
滬港通大事記
2007年 天津嘗試推出“港股直通車”,引起國內爭議,後無限期推遲。
2009年 國務院19號文件提出適時推出國際板,引入國際公司股票,後未有實質性進展。
2014年4月10日 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發佈聯合公告,將在6個月內推出“滬港通機”試點。
2014年6月13日 中國證監會發佈《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
2014年9月26日 上交所發佈《滬港通試點辦法》、《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知音》等規則。
■ 名詞解釋
滬港通 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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