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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6萬元買房,簽合同時傻了眼戶型和宣傳冊上不一樣了

  • 發佈時間:2014-09-26 07:22:44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花66萬元買房,簽合同時傻了眼

  戶型和宣傳冊上不一樣了

  消保委提醒:買房前務必認真閱讀開發商銷售宣傳冊上的資訊

  □通訊員 茹莎莎

  本報記者 高麗莎

  早報訊 最近,杭州余杭區的易先生碰到了一件麻煩事,東拼西湊花了66萬元買了套新房,沒想到簽合同時,發現戶型不對。這事還鬧到了余杭區消保委。

  事情發生在上月末。當時易先生正準備買房子。這天正好看到余杭區某小區的房子正在預售當中,聽了銷售員的講解,也看了一處樣板房,易先生覺得房子戶型、樓層以及周邊的一些基礎設施都不錯,價格也合適,於是,在8月28日交了定金,簽了一份協議。

  9月9日,要簽正式的購房合同了,易先生一早就把籌集到的全部房款66萬元匯入房産公司賬戶。沒想到在簽合同時,易先生發現房子戶型有點不對。“幾個房間不是南北通透的那種,和之前宣傳單上也不一樣,所以我就拒絕簽合同。” 易先生要求該房産公司退款或者立即更換戶型。

  而該房産公司相關負責人何先生則認為,是易先生自己弄錯了。銷售員跟他講過,兩套房子都是中間套,東西兩邊對稱,面積也一樣,都是89平方米,就是裏面房間結構有點不一樣,另一套價格要再高一些。也就是説,易先生要換另一套的話就需要補差價。

  易先生不同意補差價,雙方爭執不下,於是向余杭區消保委市場消保分會進行投訴。

  考慮到涉及的資金較大,消保分會讓雙方進行約談協商處理。按照相關規定,房産公司需提供證明自己銷售環節無差錯的證據。隨即,該房産公司提供了註明“相同戶型單位因樓棟、單元等差別,可能不同”的銷售宣傳單,證明自己銷售環節無差錯。

  市場消保分會認為,易先生已購買的戶型和意向戶型存在“東套”和“西套”的差異,兩邊中心對稱,但戶型分佈及結構形式是一樣的,在銷售過程中,由於雙方溝通不暢,投訴方對戶型理解有誤。這一看法得到了雙方的認可。

  鋻於雙方談判無果的情況,市場消保分會提出雙方能否各退一步,既然退房和換戶型都無法實現,易先生能否向房産公司申請實在的減免或者補助;而作為銷售方的房産公司,能否換位思考、將心比心,讓利給消費者。

  最終在市場消保分會的調節下,房産公司同意給易先生減免一年半的物業管理費,易先生對此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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