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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反跨國避稅行動再升級

  • 發佈時間:2014-09-26 01:00:23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廖冰清 何雨欣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全球反跨國避稅領域消息不斷。美國本週出臺首批有針對性的反稅收倒置所有措施,嚴厲打擊在美公司將總部遷至海外避稅的行為,開啟了打擊跨國避稅行動的新篇章。同時,歐盟和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也已開始加大對大型企業的跨國避稅行為的監管力度。另一方面,剛剛閉幕的二十國集團(G 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正式審議通過“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項目2014年成果,業內人士稱這項行動是近百年來國際稅收規則體系的首次全面重塑。隨著各國國內稅務改革的推進和國際間合作的加強,全球打擊避稅行動正在掀起一輪新的高潮。

  多國政府重拳出擊

  隨著國際稅收形勢日趨嚴峻,提高涉稅資訊透明度、加大跨國避稅打擊力度的呼聲漸高。今年以來,全球範圍內打擊跨國避稅的行動不斷升級,近來更是有多個國家和地區從行政、法律和執行等層面加大反避稅力度。

  美國財政部22日公佈一系列新措施,以制止美國公司在不繳納美國國內企業稅的情況下獲取離岸收入,從而讓這類公司難以進行稅收倒置和在海外拆分其分支機構。所謂稅收倒置,是指在美國現行稅收制度下,美國本土公司在收購海外公司後,將其總部遷至海外,成為外國公司,規避國內較高的企業稅。很多公司利用這一渠道,通過跨國並購將公司總部遷到稅收較低或幾乎為零的國家。

  據美聯社報道,此次出臺的新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項:首先,禁止“跳房子”貸款,這是指在美國的公司向新的國外總公司提供借款,從而將收入轉移。其次,收緊一項相關法規應用,該法規規定美國公司股東持有並購後的新跨國公司的股份不得超過80%,否則仍將被視為美國企業,進而無法享受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這些新措施包括禁止美國公司在並購前進行高額股利派發以減少自身書面形式的規模等特定行為,因此將使美國公司難以應對80%的上限。此外,新規還對外企使用外資、貸款等活動做出嚴格限制,最大程度避免“假外企”鑽空子。

  據悉,新措施自出臺之日起立即生效。一名美國財政部官員表示,在22日之前完成的並購交易將不受影響,在此之後的交易將受到新措施的制約。這意味著,新措施可能對部分正在計劃跨國並購的企業造成困擾。

  美國是全球企業稅負最高的國家之一,聯邦企業稅率約為35%。據統計,自上個世紀80年代早期至今,已有約50起稅收倒置案例,而在過去十年裏,有數十家美國企業將他們的納稅申報地遷移至海外,其中大部分發生在2008年以後。最近大企業傳出的類似舉動包括連鎖快餐企業漢堡王與英國最大咖啡連鎖企業蒂姆·霍頓斯達成並購協議,欲將其總部遷往加拿大。

  美國總統奧巴馬22日發表聲明,對財政部的這一決定表示支援,並稱相信財政部的最新措施將打擊企業利用稅收倒置漏洞的積極性。奧巴馬還表示,在未來數周至數月內,美國將著手制定更加公平的稅法,以幫助美國企業成長,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

  今年6月,歐盟委員會宣佈對蘋果、星巴克和菲亞特三家跨國公司在愛爾蘭、盧森堡和荷蘭等地的分支機構展開調查,並對九個歐洲國家進行所謂“專利盒子”安排的調查。歐盟還表示,這僅是調查的第一步,未來將擴大調查企業和國家的範圍。這一行動向外界表明瞭歐盟力圖打擊跨國避稅的決心。

  另據澳大利亞媒體7月份報道,澳大利亞政府正在計劃改革稅務體系,堵住被跨國企業用來轉移利潤及虧損以最小化納稅額的監管漏洞,並追討數十億澳元的稅款。這項改革的措施包括將企業的債務資本比率上限從75%降至60%,超過這一門檻將受到澳大利亞稅務局的調查;限制與利息支付相關的可減稅金額,以防止企業利用“非證券投資股息”的免稅規定來將相關資金當做股息而非債務償還款。據悉,這項改革提議有望在近期成為法律。

  國際合作不斷加強

  經濟和貿易全球化使跨國資本流動日益便利,加之“避稅天堂”等低稅率、零稅率“洼地”的存在,打擊跨國避稅行為的難度不斷增加。為了填補全球性稅收體系的漏洞,除了各國分別開展打擊避稅行動之外,國際間的合作也在不斷加強。

  G 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20日正式通過了BEPS的改進建議報告。BEPS行動是由G 20領導人背書,並委託經合組織(O EC D )推進的國際稅改項目,是G 20框架下各國攜手打擊國際逃避稅、共同建立有利於全球經濟增長的國際稅收規則體系和合作機制的重要舉措。經合組織秘書長安吉爾·古裏亞稱,這項計劃旨在填補跨國公司用以避稅的國際稅收體系漏洞,是百年來國際稅收體系現代化進程中的最重要一步。

  本次最新發佈的成果包括應對數字經濟的挑戰、防止稅收協定濫用、無形資産的轉讓定價和防止有害稅收競爭等七項。這是繼2013年9月G 20聖彼得堡領導人峰會一致同意攜手打擊跨國避稅以來形成的第一批成果。按照G 20確定的B E PS行動計劃方案以及實施時間表,全部行動計劃一共15項,將於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此次會議審議通過的BEPS最新成果,將提交11月在澳大利亞召開的G 20領導人峰會背書。

  目前的所得稅國際規則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於1923年建立起來的,已經運作近百年,其核心是在所得的來源國與居民國之間進行稅收權益的分配。專家指出,這套所得稅國際規則,主要適用於傳統經濟時代,解決跨國企業經營所得在國際之間的分配問題和重復徵稅問題。然而,數字經濟時代的來臨,讓國際稅收秩序面臨挑戰,所有跨國經濟交易基本都可以進行避稅籌劃,稅基被侵蝕,利潤被轉移,轉移的目的地是低稅地和避稅地。

  當前,全球利潤至少50%以上涉及國際交易,特別是企業集團跨境關聯交易數額巨大。據古裏亞介紹,過去5年來,全球打擊避稅行動已從24個國家的資訊自願披露計劃中查出370億歐元(約合530億美元)稅收流失,未來將會披露更多。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讓稅收公平面臨挑戰,國際稅收秩序受到嚴重威脅。因此,國際社會必須攜手改革現有國際稅收規則體系,以適應快速發展的經濟全球化趨勢。

  事實上,全球性的稅收監管合作以及資訊的公開與交流一直在不斷推進。今年2月,經合組織公佈了新的國際稅務資訊自動交換全球標準前半部分內容。5月,在經合組織年度部長理事會議上,47個國家共同簽署了《稅務事項資訊自動交換宣言》。7月,經合組織通過了國際稅務資訊自動交換的完整版國際標準,該標準預計將於2017年生效。8月,中國正式成為《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第56個簽約方,至此G 20成員國已全部簽署公約。

  此外,美國《海外賬戶納稅法案》於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目前包括中、美、英、法、德、意等在內的100個國家或地區及逾8萬家金融機構向美國政府登記,同意遵守法案。開曼群島、百慕大和澤西等“避稅天堂”也已加入該體系。分析人士稱,這預示著未來國際稅收徵管秩序的變革方向。

  全球行動仍需拓展

  在各國加大稅收監管和避稅打擊力度、國際間反避稅合作不斷加強的背景下,全球性跨國公司進行逃稅避稅的空間正在不斷縮小。然而,在反避稅的制度和實施層面仍然 存 在 不 足 。 另 外 , 在 經 濟 全 球化 、 信 息 電 子 化 深 入 發 展 的 背 景下,跨國公司的避稅手段也在不斷推陳出新,也給全球稅收徵管帶來了新的挑戰,未來打擊避稅的行動仍需要進一步拓展。

  一方面,各國的反避稅實踐仍有待完善。奧巴馬政府認為,儘管最新反避稅措施加大了企業海外並購的成本和難度,但沒有取消稅收倒置的所有優勢,僅靠行政手段難以完全阻止跨國避稅行為,必須通過立法更嚴格地定義稅收倒置、從法律層面加大監管力度。但目前美國兩黨在該項立法的內容和時間表上,以及與此相關的本國稅法改革的問題上仍然存在較大的分歧。而對加入了BEPS和《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的中國而言,由於相關法律欠缺,對彈性空間的認定細則不完善,反避稅行動仍存在較大挑戰。此外,澳大利亞稅務正義聯盟對本國民眾的調查顯示,90%的受訪者對本國企業避稅問題表示不滿,要求加大企業納稅透明度,並呼籲政府採取有力舉措打擊利潤轉移等行為。

  另一方面,國際層面的合作也有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的空間。儘管此次B E PS最新報告取得了歷史性的成果,但未能提出最終稅收解決方案。報告指出,“數字經濟因其對各經濟行業的廣泛滲透性、對無形資産的高度依賴性,以及對加速整合企業全球價值鏈的影響,成為B E P S的重災區”、“很難單獨針對其制定政策,以解決數字經濟的B E P S問題”。除數字經濟的問題外,參與各國在數字經濟領域的重大利益分歧使得各國的訴求和希望實現的目標差異較大,難以達成共識。而對經合組織的國際稅務資訊自動交換全球標準,英國的稅收正義聯盟組織也認為其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將對發展中國家産生負面影響,並能使避稅天堂及其客戶繞開新規則,同時還面臨高昂的執行費用,操作成本較高。

  此外,有專家指出,傳統的避稅措施已經在各國引起重視,但在如何對發展快速的新型電子商務進行稅收徵管方面仍有漏洞,相關管理和法律上仍存在嚴重滯後,這也給反避稅行動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另外,許多“避稅天堂”都是發達國家的附屬國或附屬地,因此“避稅天堂”難以完全消失。

  隨著國際稅收徵管環境的不斷變化,未來各國在改革稅制、完善反避稅實踐的過程中,也將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司長廖體忠表示,單靠個別國家的稅制變動不能解決問題,必須依靠國際社會共同行動,才能産生為多數國家共同遵從的行為規範和規則體系。

  廖體忠説:“此前延續近百年的稅收國際規則,基本都是由發達國家主導制定,反映發達國家的利益與訴求,發展中國家沒有發言權也缺乏參與度。而此輪國際稅改,中國和新興經濟體已經處在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和水準上,我們有必要也有能力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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