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財政補貼新能源車1.7億元
- 發佈時間:2014-09-25 12:32:57 來源:濱海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時報訊(記者 胡淼)記者獲悉,天津市首批享受雙重補貼並免購置稅的100輛新能源汽車近日已交付車主,這標誌著本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政策已落到實處。據了解,本次新能源車補貼每人每車可獲6萬多元,也就是説,如購買一輛價格近20萬元的新能源汽車,市民只需花費10幾萬元即可領到新車鑰匙。
根據《天津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管理辦法》,在津銷售的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以及純電動專用車給予補貼。記者了解到,該類車使用220V家用電源即可充電。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本市共推廣包括公交車在內的新能源汽車超過700輛,市財政累計撥付補貼資金1.7億元。
去年,國家確定天津市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城市。到明年年底,本市將在公交、郵政快遞、出租、環衛、區域運營、政府機關、企業、私人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2萬輛,建設66個充換電站、6700個充電樁,創新電池和整車融資租賃等商業模式,帶動新能源汽車産業加快發展。
不過,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免稅時間為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稅務機關認可的購置時間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有效憑證)上註明的日期。此外,新購置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納稅人,初次減免車船稅時,需要帶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出廠合格證明、車輛一致性證書)或者與減免車型目錄相一致的資料,到行駛證住址所在地區縣地稅局辦理車船稅審批手續,以後年度即可在車檢時自動打出免稅憑證。目前,代徵車船稅的保險公司還不能辦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減免稅事宜。而擁有東南菱悅、大眾高爾夫、上海汽車MG3等特殊新能源車型的納稅人,還需要每年到地稅部門辦理減免稅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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