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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型需求”概念需明確

  • 發佈時間:2014-09-25 01:32:51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祥子看經濟

  祥子,不是老舍筆下的車夫,而是一個喜歡冷眼看時事、歪嘴説經濟的財經記者。處女座的他雖非出身經濟科班,但對財經世界卻有著近乎癡迷的偏好,偶爾觀點出奇惹罵招恨,也只是微微一笑,下次繼續。

  近日,關於銀行即將放開樓市限貸政策的傳言攪得房地産市場心神不寧,一邊是有鼻子有眼的各路消息,一邊是四大行語焉不詳的表態,真是令人糾結。

  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大型商業銀行針對此次傳言回應稱,“進一步加大房地産信貸投放力度,優先滿足居民家庭首套和改善型住房消費領域的合理信貸需求。”雖然上述表態看起來並沒有説出什麼實質性的資訊,但仔細斟酌還是會發現,銀行對待房貸的態度已經放鬆。也就是説,此前市場傳言的“房貸還清就算首套”並非空穴來風。

  然而,關鍵問題在於,銀行眼裏的所謂“改善型需求”,我們並不清楚具體是什麼意思。按照目前盛傳的消息,不管購房人名下有沒有房産,只要沒有房貸,購房即算首套,享受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如果這樣理解,那麼就等於宣判了限貸政策的名存實亡,對於一些已經完全取消限購的城市來説,不僅是第二套房,即使是第三套房也有可能被認定為“首套”。

  此外,我們還有另外一種理解,那就是“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説,所謂“房貸還清就算首套”必須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購房人家庭名下無房”。即購房人必須賣掉原有住房再購買新房才算首套,那些保留原有住房的不能算在內。

  很明顯,上述兩種理解方式存在天壤之別,前者的放開尺度要大很多,而後者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釋放“改善型需求”。何謂“改善”,通俗的理解,就是小房子換大房子,換後仍是唯一住房。當然,也有一些觀點認為,即使已經擁有幾套房産,再去購買幾百平方米的別墅也算是“改善”。儘管從文字上挑不出毛病,但有點辨別能力的人都能明白,這是在挑戰人們的認知底線。

  客觀的講,目前的“認房又認貸”的限貸政策確實誤傷了一部分“改善型需求”,需要作出調整,但怕就怕改善型需求的概念被篡改,激發新一輪房産投機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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