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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5天查獲1800多部iPhone6 手機需打稅10%

  • 發佈時間:2014-09-24 07:41: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海關查獲的Iphone6。

  手機屬應稅商品 稅率為原價的10%

  本報訊 (記者崔寧寧攝影報道)用衛生巾包裹,用食品包裝盒偽裝,穿上三條內褲在襠部一層放3部……以上種種均是Iphone6在香港上市後,走私分子藏匿入境的奇特方式。昨日深圳海關通報稱,自Iphone6于9月19日在香港開售以來,截至23日中午,深圳海關5天內在羅湖、皇崗、文錦渡、深圳灣、沙頭角和蛇口碼頭等各個口岸共查獲1800多部旅客違規攜帶入境的Iphone6手機,其中羅湖口岸775部,皇崗口岸600多部。在查獲的手機中,涉及違規走私的約200多部,徵稅或退運的約1600部。

  手機需打稅10%

  深圳海關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攜帶過量Iphone6及Iphone6 plus入境的旅客多為20歲上下的香港年輕人,他們大多是通過網上抽籤購得手機,欲帶往深圳華強北銷售牟利。此外則為不熟悉內地法規的旅客,大多是每人攜帶1到2部,也有少部分攜帶了三四部。

  “對於這種旅客,第一部手機海關將徵稅,其餘的則是退運回港。”深圳海關相關負責人稱,根據內地海關法,手機屬於20種應稅商品之一,必須向海關申報並納稅入境,其稅率為手機原價的10%。“以iphone6為例,稅額在400元到600元之間。每個旅客每年只有1次打稅機會,超量的以退運處理。”

  據了解,有不少商家因為不熟悉海關法規,主動攜帶十余部iphone6手機到海關打稅,但按規定只有1台手機能打稅,其餘9部還是得退運回港。

  單次偷稅超10萬將入刑

  針對入刑問題,深圳海關介紹目前有兩種走私情況可能入刑:一是短期內有連續3次走私行為可處以刑事責任。而根據今年9月最新海關法規定,單次攜帶漏稅超過10萬元的物品入境,則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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