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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裏訴自媒體人葛甲案開庭 葛甲稱所寫很少涉及事實

  • 發佈時間:2014-09-23 16: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阿里巴巴起訴自媒體人葛甲一案,9月23日在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圍繞葛甲的自媒體文章是否構成惡意詆毀等問題展開了激勵辯論。被告人葛甲當庭承認所寫文章很少涉及事實,聲稱99%都是評論性的,而是一種“文學色彩”。

  阿里巴巴是在今年8月以侵犯名譽權為由正式起訴葛甲,要求其公開道歉,並索賠50萬元的。

  被告人葛甲係知名自媒體人,因長期在自媒體上發表批評阿里巴巴的文章,被一些網民稱為職業“阿裏黑”。原告阿里巴巴方面稱,從2012年7月起,被告經常在網路上撰寫文章對其進行攻擊,文章數量達到了70余篇。

  葛甲自媒體文章中的一些觀點,包括“阿裏是投機分子”、阿裏是“哄著騙著把錢轉到自己口袋裏”等觀點,在網上引起過不少對原告的非議。事實上,每當阿里巴巴具有重大意義的時間節點,比如啟動上市等期間,葛甲的自媒體文章也從未缺席過。

  對於阿裏方面的控訴,葛甲及其辯護律師當庭表示,語言犀利只是寫作方式,並非針對阿里巴巴,並直言自己所寫自媒體文章99%都是評論,很少涉及事實。葛甲的辯護律師稱,其評論是雜文評論,不是財經評論,具有一定的文學色彩是正常的,因此不構成惡意詆毀和侵權。

  對此,原告阿裏方面則認為,評論也必須基於事實基礎,如果沒有,也構成侵權。作為財經評論,不是小説創造,不能用文學寫法來寫的,被告方以文學創作為抗辯事由,在這個案子中不適用。

  被告人葛甲的自媒體身份,成為該案的另一個關注點。在法庭上,葛甲提出,自己不是記者,不是媒體,所寫文章只是評論,不是報道,原告阿里巴巴認為他是個媒體,其中存在偏差。

  事實上,隨著網際網路技術變革帶來自媒體的興起,新聞生産和傳播逐漸開始去中心化,一些不具有記者身份的人借助網路成為意見領袖,並擁有了製造和引導話題的能力。具有媒體屬性的自媒體人的底線和邊界在哪,成了一些傳媒研究人士十分關心的話題。正因如此,阿裏訴葛甲一案也被社會各界所廣泛關注。

  23日開庭前,濱江區法院曾表示,由於我國的網路言論立法並不完善,所以他們處理這起官司比較慎重。當天法庭辯論結束後,審判長也沒有對該案進行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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