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5批化粧品檢出違禁物質
- 發佈時間:2014-09-20 07:35:04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涂端玉 通訊員張雅馨)昨日本報從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其于9月11日組織廣州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有針對性地對廣州市疑有問題的5家生産企業和5家經營企業進行了突擊飛行檢查,抽取宣稱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類化粧品共18批,經檢驗,標示為“范白玉 ■活膚生物痘螨凈”等15批産品檢出禁用物質。目前,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對上述不合格産品涉及的生産經營企業迅速立案查處。
廣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轄內化粧品生産經營者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不合格産品一律下架、停止銷售,並依法查處。據悉,我國《化粧品衛生標準》和《化粧品衛生規範》(2007年版)規定:抗生素類(成分)為化粧品禁用物質,歐盟等其他國家和組織均有此規定。禁用物質是指不能作為化粧品生産原料添加到化粧品中的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