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鼓勵券商IPO上市
- 發佈時間:2014-09-20 02:35:48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監會播報
證券公司再迎重大資本利好!昨日,證監會發佈通知,鼓勵證券公司進一步補充資本。該通知明確鼓勵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IPO上市,並適當降低持股5%以上股東入股證券公司的要求。不過,對於資本實力不足、風險覆蓋率過低的證券公司,證監會要求其杠桿倍數不得超過5倍,並將暫停受理其創新業務試點申請。與此同時,修改後的《證券期貨誠信監管辦法》昨日正式公佈,將自10月15日起實施。
■豐富誠信約束手段
問:為何要修改《證券期貨誠信監管辦法》?
證監會:主要是明確規定證監會將專門建立違法失信資訊網際網路公示平臺。這意味著,今後市場參與主體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紀律處分等重大違法失信資訊,都可以集中到該平臺,通過該平臺公開查詢到。該《辦法》還規定,一般違法失信資訊的效力期限為3年,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處罰等重大違法資訊的效力期限為5年。
■發審委委員鄧瑞祥被解聘
問:為何解聘發審委委員?
證監會:第16屆主機板發審委委員鄧瑞祥擔任委員前,涉嫌存在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行為,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鄧瑞祥現任中國人壽資産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資部總經理。證監會紀委今後將注意加強對兩委委員的教育提醒,嚴肅工作紀律,從嚴管理,從嚴要求,切實防範利益衝突。對違紀違法者,發現一個,查處一個,絕不手軟。
■禁止私募基金拆東墻補西墻
問:如何理解《私募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關於“不公平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産”的規定?
證監會:基金管理人同時管理多只私募基金時,應當公平對待每一隻基金,為所管理的各只基金的全體持有人的最大利益來管理基金財産。為一隻基金的利益,而損害另一隻基金的利益,違背了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也違背了受託人的義務,應當禁止這種行為。
■個別會計師及親屬違規買賣股票
問:能否介紹一下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評估機構的檢查情況?
證監會:2013年,證監會對3家會計師事務所、5家評估機構進行了全面檢查。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品質控制制度與機制不完善;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評估程式流於形式,重要實質性審計程式缺失。此外,個別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及其近親屬存在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為。證監會已對上述機構採取相應行政監管措施,今後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滬港通啟動時間還未確定
問:有媒體報道稱,滬港通的正式開通時間可能會延遲,請問是否屬實?
證監會:目前,滬港通業務方案已成熟,業務規則體系基本齊備,技術系統開發工作基本完成。總之,滬港通各項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具體啟動時間還未確定。
■即將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問: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修改《證券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證券法》關於“取消要約收購事先向證監會報送要約收購報告書”制度的修改,與正在修改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如何銜接?
證監會:此次《證券法》的修改是貫徹落實簡政放權的要求,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列入今年立法計劃的《證券法》修訂是兩個不同事項。修改後的《證券法》已于8月31日發佈實施,證監會將據此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條文,隨後發佈。
晨報首席記者 王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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