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 發佈時間:2014-09-19 19:34:38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9月19日電 中國政府網19日消息,國務院近日批復同意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批復指出,要充分發揮華僑華人資源優勢,把試驗區建設作為汕頭經濟特區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和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門戶的重大舉措,積極開展先行先試,為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探索新路。
批復指出,支援試驗區著力轉型升級,推動海外華僑華人與祖國經濟深度融合發展。研究建立符合廣大海外華僑華人意願和國際通行規則的跨境投資、貿易機制,打造更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公平、統一、高效的營商環境,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大力發展跨境金融、商務會展、資源能源交易、文化創意、旅遊休閒、教育培訓、醫療服務、資訊、海洋等産業,培育富有活力的都市産業體系。依法保障海外華僑華人投資權益,創新僑務工作模式,推動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依法給予海外華人更多出入境便利。創新人才引進機制,對符合來華工作條件的外籍華人,優先辦理有關手續。
批復明確,支援試驗區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要以全面深化改革為動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在華僑經濟文化合作、營商環境、通關制度、社會管理、土地管理、海域使用和投融資等方面創新體制機制。推進國際貿易與投資便利化,進一步研究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積極創新利用外資管理體制。
批復提出,加大政策支援,統籌推進試驗區建設發展。要進一步明確發展思路,突出發展重點,創新發展方式,在有關規劃編制、政策支援、項目安排、機制創新、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僑務管理、人文交流等方面研究給予政策支援。試驗區規劃建設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著力優化空間佈局,切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和海域資源,對尚不在《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年)》範圍內的20平方公里,待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並得到國務院批准後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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