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最大危害食品安全案宣判
- 發佈時間:2014-09-15 07:40:00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被告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犯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判處罰金400萬元;犯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判處罰金100萬元。”
9月11日,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廣安建市以來涉案金額最大、影響最廣的危害食品安全案。
被告人莫三平、伍正會係再婚夫妻,莫安安係莫三平之子。2011年4月,莫三平、伍正會投資成立了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莫三平、伍正會分別持股51%、49%,該公司經營範圍為肉食品加工。
恒宏公司成立後,莫三平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原材料採購;伍正會負責財務管理、生産技術、産品銷售等事項;莫安安負責配料採購以及送貨。
自2011年8月開始,為牟取鉅額利潤,莫三平代表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以遠低於市場平均價格購買病死豬肉、狐狸肉、母豬肉共計388噸;伍正會以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的名義安排公司員工將其中的357噸生産成肉乾,並將該肉乾以“牛肉乾”的名義按每噸48000元、52000元不等的價格銷售給成都金太陽食品開發有限公司,銷售金額高達523萬餘元。
同時,自2011年7月起,在與劉興濤、陳章萍、劉靜、周開建、伍正純等60余人無真實牛肉交易的情況下,莫三平、伍正會採取虛構採購牛肉652噸的事實,虛開農産品收購發票546張,票面金額達1333萬餘元,抵扣稅款173萬餘元。
根據莫三平、伍正會指認的存貨地點,公安機關從廣安市心動食品廠李定光冷藏庫以及4號冷藏庫內查獲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尚未生産的凍肉9087公斤、生産完成尚未銷售的肉乾440公斤。經四川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這批凍肉中含豬源性等成分。隨後,公安機關又從廣安市廣安區方坪鄉五方村生育文化大院內門市內查獲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已經生産完成尚未銷售的肉乾11010公斤。經四川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驗,這批肉乾中菌落總數、金黃色葡萄球菌不符合要求;肉乾中含牛源性、豬源性、雞源性、鴨源性成分。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將病死豬肉、母豬肉、狐狸肉等非牛肉生産的肉乾以“牛肉乾”的名義銷售給成都金太陽食品開發有限公司,銷售金額高達523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對實際控制和經營管理該公司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莫三平、伍正會和直接負責的莫安安以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虛構採購牛肉事實,虛開農産品收購發票,抵扣稅款173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莫三平、伍正會以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判決:判處被告廣安恒宏食品有限公司罰金500萬元;判處被告人莫三平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判處被告人伍正會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判處被告人莫安安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