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治理山垅田拋荒
- 發佈時間:2014-09-11 09:37:14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朱毓松
本報訊 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實施山垅田復耕七條措施的通知,要求2015年至2018年,全省完成拋荒山垅田復墾改造80萬畝。
省政府提出,調整作物種植結構,鼓勵經營主體對拋荒山垅田進行復耕,對不適宜種植糧食作物的山垅田,可調整種植中藥材、花卉、牧草等經濟作物。對利用拋荒山垅田開展設施農業溫室大棚建設的經營主體,優先納入全省農業溫室大棚建設補貼範圍。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加強山垅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對流轉100畝以上拋荒山垅田承包經營權的經營主體,省級財政一次性給予每畝100元的獎勵。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