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腫瘤成頭號殺手
- 發佈時間:2014-09-11 06:31:50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平安人壽近期公佈了一份該險企2013年全年的核保核賠數據,側面透視出國人的保險現狀。大數據顯示,惡性腫瘤案件成為賠付主要原因、三成以上的被保險人是孩子、交通事故意外死亡佔比高達41%。
保險專家提醒,不少投保人在構築風險保障上仍存在一些認識誤區,只有認清不同保險産品的性質、買準適合自己或家人的保險、合理進行保險種類的配置,才能最大限度為自己和家庭保駕護航。
此外,這份全民保單數據還顯示:各類自然災難的頻繁發生讓消費者的保險意識也日漸增強。平安人壽2013年全年有超過580萬客戶,累計承保超過600萬份保單,即每小時承保700多份,每分鐘承保近12份,保險正逐漸成為現代家庭的必要組成部分。
南方日報記者 譚冰梅
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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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重疾合計佔賠付案件比例超七成
平安人壽的這份數據顯示,都市生活壓力越來越大,各類重大疾病成為影響現代人生活品質的殺手。其中,在重大疾病風險因素中,惡性腫瘤、心肌梗塞和腦中風三類重大疾病風險較高,合計佔重疾賠付案件比例達72%。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男性與女性的十大理賠重疾中,惡性腫瘤案件均高居首位,分別佔48%與66%。
對策
重疾險要“合身合體”
保險專家指出,消費重疾險,“合身合體”是關鍵。不少投保人有這樣的認識誤區,認為年紀大了才有買重大疾病保險的必要。其實,保險公司會對每個被保險人進行健康核保。若身體有異常可能會作出加費承保、除外責任、延期承保甚至拒保的核保決定。因此應該趁年輕身體健康時投保,保險公司比較容易以標準體的條件承保,保費相對比較低。
再了解一下該如何選擇繳費期。重大疾病保險的繳費期一般有5年、10年、15年、20年等,投保人應儘量選擇較長的繳費期,將風險最大化地轉嫁到保險公司,真正凸顯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障功能。
保額的選擇方面。一般來説,應根據自己的年齡、收入狀況和工作性質進行選擇。如,在年輕創業階段,可以選擇較低的保額,而人到中年後,隨著重大疾病風險增大,可以選擇較高的保額。
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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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以上保孩子
三成以上的被保險人是孩子。平安人壽提供的數據顯示,被保人的年齡在0—17歲區間段的佔35.4%,投保人的年齡在18—40歲的佔比總和為73.9%,換個説法,投保人多是父母,而被保人則多是孩子。
對策
家庭支柱才是投保重點
保險專家指出,“421倒三角”是中國最為常見的家庭結構,“一切為了孩子”也是中國家庭中最為普遍的共識。這固然是父母對子女“愛之深”的體現,但這並非科學的投保方式,而是投保人的一大認識誤區。事實上,在一個完整家庭中,父母才是孩子最大的保障,只給孩子投保是中國家庭投保出現的常見誤區。
“只有父母保障充足,才是愛孩子的體現,若父母沒有保險,孩子就更談不上保障,家庭支柱才是投保重點。”保險專家指出,“此外,家長在幫孩子投保時最好考慮附加豁免保費條款,即投保人一旦出險,即可免交剩餘年限的保費,合同依然生效”。
現狀
3
交通意外死亡高達四成
該險企提供的數據顯示,2013年導致客戶意外死亡的風險因素中,交通事故佔比達41%。
尼爾森2014年4月發佈的《全球汽車消費調研報告》指出,中國的交通意外死亡人數世界第一,每5分鐘就有一人喪身車輪,每1分鐘有一人因為交通事故而傷殘。從交通事故的受害方看,司機的死亡率佔13.4%,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佔死亡人數45%。
除了交通事故外,高處墜落、溺水、意外摔倒導致的意外死亡風險也非常高,分別為13%、9%和5%,甚至連電擊傷亡也佔到3%。
對策
從自身經濟收入出發 加大生命保障
保險專家建議,意外無處不在,除了交通安全意識需要提升外,建議投保人購買一份意外保險,也能讓生命多一重安全保障。在購買這些保障型保險産品的時候,建議從目前自身的經濟收入、生活消費水準、家庭現狀等出發,全面考慮,做足保額,加大生命保障。
4
上億元大額保單頻現
據了解,此次公開的平安人壽核保核賠數據中,上億元保額的保單頻現,500萬元以上的保單比比皆是。數據顯示,購買與自身需求相匹配的高額保障,已悄然成為中高端人士保險消費的大趨勢,低投入、高保障的保險保障功能正逐漸被社會認可。
不僅是平安人壽提供的數據顯示了壽險業的這個發展趨勢,記者從新華人壽、友邦保險等險企也了解到,深圳壽險總保額在3000萬—5000萬元的個人高額保單早已司空見慣。
業內人士分析,這主要是因為近年房地産、股市低迷,富裕人群投資渠道受限所致。富裕人群的投資心理更趨謹慎,在沒有更好的投資選擇下,一部分富人開始看上了高額保險這個可以保證資産穩妥傳承、可借其避稅避債、還能低息融資的投資渠道。
新華人壽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隨著銀行8號文的出臺,銀行的短期理財産品大幅縮減,而信託産品風險大、起點高,一些富裕人群將目光轉向保險市場,高額保單的出現或將呈現常態化。
對策
現狀
富裕人群應構建“金三角”保障
友邦人壽的保險專家提醒,有別於銀行、基金等産品,保障是保險産品的核心競爭力。富裕人群在選擇保險産品方面,除了考慮資産的保值和安全傳承外,首先應在自身保障方面作週全考慮,尤其是家庭主要經濟支柱,更應首先為自己構築涵蓋意外、健康、身故風險的全面“金三角”保障,以確保家庭經濟的穩定。
首先,在購買這些保障型保險産品的時候,要全面考慮目前的經濟收入、生活消費水準、家庭現狀等,做足保額,加大生命保障。
其次,家庭經濟支柱也應為自己做好充足的重大疾病保障,所謂“充足”不僅應滿足於重疾的治療花費,更應考慮未來因病導致賺錢能力下降所帶來的機會損失。
其三,我國法律規定,人身保險金不屬於破産債權,即在債務人破産的情況下,債權人不能通過要求債務人退保其人壽保單追索保單解約的現金價值。因此,保險專家建議富裕人群可以利用保險産品將公司資産和個人資産剝離,確保公司的經營風險不會波及到個人資産。
最後,保險專家提醒,富人階層也可以通過購買長期年金類保險産品,來實現資産的安全傳承,因為長期年金類産品的定期給付,可以為“富一代”家庭建立起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合理安排“富一代”在世時的老年家庭生活支出;在“富一代”身故後,可以讓“富二代”繼承家庭財富並避免其過度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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