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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在京探討眾籌金融法律風險與防範之道

  • 發佈時間:2014-09-10 19:07: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9月10日電 (記者 杜燕)近兩年來,網際網路金融中最為火爆的是眾籌金融,但當前最大的風險便是非法集資的刑事法律風險。來自全國的業界人士匯集京城探討眾籌金融的法律風險與防範之道。

  記者今天從“網際網路眾籌金融與非法集資的界限”研討會上看到,來自北京、天津、河北、寧夏等地的律師以及學者各抒己見。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會長王衛國首先指出,網際網路金融風升水起,必須納入法制軌道,以促使網際網路金融健康、持續、長久的發展。目前網際網路金融三種業態風險都在初現,因此應認識到網際網路金融是金融創新、是普惠金融,從法律上應該是一個開放的態度,不要簡單拿現有的一些法律去套。

  他認為,在研究網際網路金融法制的時候,應該考慮系統性風險,同時關注金融消費者權益。

  王衛國還強調,網際網路金融現在處在比較模糊的地帶,合法性的標準也沒有建立起來,所以要進一步推動金融法規,至少在目前情況下可以劃出一個比較保守的安全地帶,然後再逐漸的推進,這樣眾籌在中國將有一個美好的明天。

  IBF國際品牌聯盟智庫專家郭曉暉則表示,我們正在進入到一個網際網路金融時代,考慮網際網路金融和法律的關係有一個前提條件,這就是要試圖規範、約束、引導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

  他指出,網際網路僅僅是平臺而已,在法律規範意義上能將融資方、投資方、擔保方以及網際網路平臺各自在眾籌金融之間的地位、責任、利益劃分和描述清楚,那麼眾籌經營者、法律工作者就真正把工作做到家了。

  北京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陳海陽談到今年廣東深圳羅湖區法院進行判決的、被報紙稱為網際網路眾籌案件的第一案——東方創投案。他表示,目前涉及眾籌的在案件定性、融資平臺以及量刑方面,還需要進行思考。

  寧夏天紀律師事務所主任楊金鐘指出,作為法律人,對於應運而生的眾籌金融要保持引導的心態,並促使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將之規範。

  他稱,儘管眾籌這種新的融資渠道和融資形式,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顛覆傳統的投融資渠道,但至少在融資渠道和融資形式上是對傳統的形式就是個顛覆,因此應該説它的風險性是更大的,作為全體法律人應該有一個共同的責任,應該儘早促進行政機關立法。此外,出現犯罪以後,在量刑上和構罪上要更多體現網際網路特徵的體現,尤其在具體處理過程案件當中要更多的考慮到對網路平臺的傾斜,像提供平臺的網站是否應該受到懲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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