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工人日報:毒膠囊再現 監管者職責還需加強

  • 發佈時間:2014-09-06 08:17:00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9月1日,浙江寧海檢察院通報的一起涉嫌生産銷售高達9000萬粒毒膠囊案件,再一次攪亂公眾緊繃的神經。由於這些毒膠囊均已流入市場,微信微網志圈內頓時瘋傳“近期不要服用膠囊藥物”的善意提醒,難道公眾在面對毒膠囊時只能躲避求平安?大家都還記得,兩年前,央視曾曝光河北一些企業違法用工業明膠生産藥用膠囊,引起社會公眾一片聲討和憂慮。為什麼毒膠囊一再出現?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違法者該負什麼責任以及哪一個環節最容易出現監管漏洞。

  違法者的法律責任要依法嚴懲

  經檢測,該批被查獲的膠囊及生産原料中,重金屬鉻的含量均超標,最高的超過正常標準65倍之多。鉻是一種毒性很大的重金屬,進入人體後可能對肝、腎等內臟器官和DNA造成傷害,在積聚過多後則易致癌、易引發基因突變。本案中,生産、銷售毒膠囊的11名犯罪嫌疑人,在主觀上明知“鉻”含量超標的情況下,客觀上長期實施了生産、銷售毒膠囊的行為。其作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違反國家對食品衛生的管理制度,危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其行為涉嫌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證據證明,該違法行為造成了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後果,則應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生産、銷售假藥罪按情節進行論處,最高可判處死刑。此外,相關消費者可以就因此而産生的經濟損失主張賠償。

  監管者的監管職責還需加強

  近年來,我國食品藥品“不安全”事件層出。如炒瓜子含鋁、農夫山泉水中現黑色不明物、雅培奶粉致女嬰性早熟等。這些事件導致對監管者的質疑之聲不絕於耳。事實上,我國于2009年7月就頒布實施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其中第二十條、二十六條分別明確了食品生産許可制度、流通許可制度及原材料驗收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條賦予了縣級以上品質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察權及行政處罰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關鍵在於監管職責的落實。

  一般説來,監管不力的原因有二:

  其一,監管部門失責,事後查處代替日常檢查。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制度看似完備,但是市場上大量的無照經營作坊比比皆是,或許受限於人力、或許受限于複雜的社會環境,本該在萌芽狀態即被取締的違法經營,往往會在發生實際損害後才被查處。針對這種情形,監管部門不應過多地尋找客觀理由以求心安,優化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切實維護公民健康才是出路。

  其二,監管環節多頭管理為主,類別監管為輔。如種、養殖環節由農業、畜牧獸醫、海洋水産部門監管。生産環節由品質技術監督。流通環節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監管。食堂、餐飲消費環節由食品藥品監管局綜合協調。換言之,多環節多部門的接力式管理,為監管漏洞提供了天然土壤,為食品安全事故埋下隱患。筆者建議,各監管部門應及時構建聯動協查機制,對無照經營和註冊經營的企業均進行定期定人定責排查;建立原材料追溯機制,一方面加強進貨廠商的安全審查義務,另一方面便於實現多環節檢查和事後追查。

  藥品安全的保障機制亟待建立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藥品安全的保障機制亟待建立。一方面,應當建立産品資訊公開追溯系統,實現産品“從田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如美國,為了解決食品安全困擾,其在養殖種植、生産加工、運輸倉儲過程中實行可追溯制度、食品安全資訊系統和資訊公開制度,最終妥善解決了這一問題。我國也可借鑒相關做法,實行食品藥品的全程資訊公開,在保障公民知情權的同時,倒逼生産者自覺合法生産經營。

  另一方面,應當完善公益訴訟制度,給予公民更多維權和參與社會管理的機會。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賦予了公益訴訟的法律依據,但適格原告、起訴條件、訴求範圍等問題的詳細規定還需要結合我國發展實際予以考量。最後,創新監督渠道,充分發揮群眾力量。借助微網志、微信等新媒體,擴大食品藥品安全的宣傳範圍和內容深度,提高全民監督意識,逐步構建“及時舉報、定點打擊”的安全網,讓違法者無處可藏。

  (北京市門頭溝區法院 蘇振 付金)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