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瀘天化信披違規進行處罰
- 發佈時間:2014-09-05 09:59:1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成都9月5日電(記者胡旭)證監會日前調查認定,深交所上市公司瀘天化2013年一筆對外擔保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已違反證券法現相關規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罰款等處罰措施。
瀘天化4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公司9月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2013年12月27日,瀘天化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以一筆3.3億元定期存單,為瀘天化控股股東四川化工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向雲南國際信託借款3.135億元提供質押擔保。對於上述對外提供重大擔保事項,瀘天化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直到2014年4月30日才在2013年年報中予以披露。
對此,證監會認定已構成違法,依法決定對瀘天化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瀘天化董事長鄒仲平等3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時任公司董事彭傳勇等3個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
據了解,6月3日,瀘天化曾發佈公告表示,公司已針對該事項進行整改,並對內部董事、監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扣罰董事長5%的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