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售水機不回收尾水最高罰2萬
- 發佈時間:2014-09-05 07:44:00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通訊員 張程偉)近日,通州區出臺了現場制售飲用水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現場制售飲用水單位或個人加強尾水回收、濾芯消毒管理。未安裝尾水回收設施的且拒不改正的,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通州區衛生監督所在定期組織的專項檢查中發現,該區現有制售水機200多臺,不同品牌制售水機衛生管理水準參差不齊,部分未安裝尾水回收裝置。現場制售水機的尾水可以用於洗車、擦地、衝廁、道路降塵等,只是不可作為飲用、沐浴等使用。由於尾水回收率較低,大多數都是就地直接排放,沒有充分利用,造成巨大的浪費。
依據管理辦法,市民如果發現現場制售飲用水經營單位或個人有浪費用水、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要求的行為,可以向區水務局、衛生局舉報。現場制售飲用水單位或個人未備案的,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未安裝尾水回收設施的,由節水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拆除,可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