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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浙江全面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制

  • 發佈時間:2014-09-05 04:33:09  來源: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建立全省統一的企業資訊公示平臺,企業是否違法失信一目了然

  ●施行30餘年的企業年檢制廢止,企業自主網上報送年度報告

  ●建立社會信用約束懲戒機制,企業一處失信將處處受限

  通訊員 沈雁 記者 陳久志

  從10月1日起,公眾可以通過企業資訊公示平臺,查詢全省所有企業、個體戶的登記資訊和違法失信記錄。這標誌著實行32年的企業年檢制正式廢止,浙江全面實施企業年報公示制度。昨日,記者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為貫徹實施《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浙江已建成向社會高度開放的全省統一的企業資訊公示平臺,並於10月1日正式開通。同時,《條例》規定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報公示制度後,企業將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工商機關對企業實施隨機抽查,未按規定期限公示或公示資訊隱瞞弄虛作假的企業將被拉入“異常名錄”管理。

  改革紅利惠及全省400萬市場主體

  自今年2月7日國務院批准發佈《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以來,放寬準入的各項改革在我省依法有序推進,登記制度的改革已經激發了市場活力與民間創業熱情,取得良好的社會反響,“寬進”的改革紅利已經顯現。

  數據顯示,新政實施以來市場主體數量出現較快增長。今年1-8月,全省共新設企業14.8萬戶,到2014年8月底,全省在冊企業總數達到119.51萬戶,同比增長16.35%;全省共有各類市場主體總量400.75萬戶,首次突破了400萬戶,同比增長9.51%。市場活力競相迸發,民間創業熱情高漲,獲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按照《條例》的要求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確定的業務規範和技術標準,我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已經建成。截至8月30日,系統共收錄全省256.3萬戶企業(包括在冊企業和注吊銷企業)的登記備案資訊,並做到企業新登記、新備案資訊實時公示;共接受公眾查詢443萬餘次,在全國各省公示系統訪問排名中位居前五。10月1日以後,這個系統將正式開通運作企業年度公示功能和企業即時資訊公示功能。屆時,全省近400萬市場主體的資訊將通過資訊公示平臺向社會開放,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可以登錄該平臺進行企業資訊查詢。

  企業信用監管“一處失信處處制約”

  “寬進”之後便是“嚴管”。被視為“嚴管”重要基石的《條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配套制度,《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公示資訊抽查暫行辦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暫行規定》等五個規章也將同時實施。

  據了解,《條例》共25條,主要內容包括所有企業的自主公示資訊及各層級政府的行政許可和執法處罰資訊均向社會公示;廢止年檢,啟動企業網上年度報告制度;對企業公示和年報資訊將開展隨機抽查監督;違規企業被打上“經營異常”標簽;對違規企業各政府部門聯動信用約束;對失信企業開闢信用修復通道等六個方面。

  浙江省工商局局長裘東耀表示,《條例》帶來的六大變革,最鮮明的特點就是強化了信用約束措施,不再依靠傳統的行政處罰手段,而是更加注重運用資訊公示、社會監督等手段強化對企業的信用約束,各部門將建立聯動響應機制,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政府部門不對公示的資訊事先審查,利用社會化監督來取代單純的行政監督,形成資訊充分共用的全方位監管,做到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有機統一。

  【熱點解答】

  工商權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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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1:企業該如何報送企業年報?

  工商解答:《條例》明確規定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原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廢止。

  企業年度報告制度有以下三個特點:第一,企業直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報送年度報告,無需提交紙質材料,方便快捷;第二,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直接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企業對公示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凸顯企業主體責任;第三,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內容免費供社會查詢,實現資源共用。

  實行年報公示制度後,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以電子化報告方式,登錄浙江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平臺或各登記機關的門戶網站報送上一年度報告。由於受《條例》出臺時間的影響,2013年度的企業年度報告報送時間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的企業年度報告按法定時間,即1月1日至6月30日。

  問題2:年報與年檢有什麼區別?

  工商解答:二者相比,是有本質上的區別。

  一是從“工商部門強制檢查”變為“企業自主申報公示”。工商部門對企業申報內容不再進行事先審查,而是將企業所填報內容通過公示平臺向社會公示,由企業對其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負法律責任。

  二是從“提交書式材料”變為“全程電子報告”。年度報告全部在網上操作,企業只要登錄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填寫,保存提交後即可。無需紙質材料,無需法定代表人簽字,無需加蓋公章,省時省力省心。原先反映較多的年檢搭車收費、年檢難現象將不復存在。

  三是從“事前依法規範”變為“事後抽查監督”。原來的年檢方式,相當於給企業“體檢”,有狀況的直接治療,治好了才能出院。這次改革中啟用了“年度報告抽查”的管理方式,對企業填報公示的內容進行事後核查,強調的是後續監管。

  四是從“罰款吊照處罰”變為“異常名錄公示”。年檢制度規定,企業不參加年檢的,工商部門將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直至吊銷企業營業執照,處罰規定非常嚴格。這種情況將不復存在。實施年報制度後,企業不按規定進行年報的,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進行公示。若連續三年以上不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還會列入嚴重違法企業清單。相關政府部門在採購、工程招投標、授予榮譽等工作中採取限制或禁入等約束措施。

  問題3:年報在監管上是不是比年檢放鬆了?

  工商解答:其實這是對改革的一種錯誤的認知。國務院《條例》的制定和實施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寬進嚴管”的具體落實,它對企業的管理不僅不是放鬆了,從某種意義上講,可以説是更嚴格了。但監管的理念、管理的方式和手段都與過去大不相同了。

  首先,變政府一家管為社會共同管;其次,變資金罰為信譽罰,企業的信譽在很多企業看來,比你處罰他100萬、200萬都對他的影響更大;第三,對失信企業的處置將更嚴,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第四,社會監督將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約束機制,通過資訊公示制度,失信的企業、有污點記錄的企業就將會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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