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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設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 發佈時間:2014-09-04 08:27:39  來源:中國財經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江西省近日下發了《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無法查明身份且無力繳費患者、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將可獲得救助。

  該省的一份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2013年,江西省各級醫院墊付醫療費用8113萬元。一些醫療機構在履行救治責任時心存顧慮,也出現過少數需緊急救治的患者,由於不能得到及時有效治療釀成嚴重後果。因此,該省出臺《實施意見》,從制度層面形成對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機制。

  《實施意見》明確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醫療機構申請支付。支付範圍是無法查明身份且無力繳費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並明確救助基金不得用於支付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患者的急救費用。

  據江西省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意見》明確設立省、市兩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省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向市級基金撥付應急救助資金和向省屬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費用的功能;市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以及向轄區內所屬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醫療費用的功能。

  應急救治結束後,醫療機構應當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查明欠費者的身份,對已明確身份的患者,應當及時追討欠費。對於無法查明身份或者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發生的急救費用,醫療機構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交證明材料申請支付。

  《實施意見》對於基金的使用和監督也進行了明確,基金獨立核算,並依法接受社會監督和外部審計。省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由省衛生計生部門管理、各設區市基金由各設區市衛生計生部門管理,並強調加強疾病應急救助與現行醫療保障、工傷保險、社會醫療救助等政策的銜接。同時,成立由當地政府衛生、財政部門組織,有關部門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醫學專家、捐贈人、媒體人士等組成的基金監管委員會,每年年底通過普查和重點抽查結合的方式,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運作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並向社會公示檢查結果。(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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