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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三十元 意外來了保三萬

  • 發佈時間:2014-09-03 06:36:50  來源:南寧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電動車事故多不多”“有沒有必要買電動車險”“怎麼買電動車保險”,這些一直是圍繞電動車保險討論的焦點問題,廣西保監局選取了幾個代表性觀點與您一起討論。

  觀念一: 電動車發生事故的概率小,就算有事故,事故也不大

  案情回放:2014年6月,蘇州一初三學生騎電動車時由於車速過快且違反交通法規,與同樣騎電動車的吳女士發生碰撞,碰撞造成吳女士八級傷殘。8月,蘇州市虎丘法院判決該學生承擔65%的責任,賠償吳女士17萬元。(《現代快報》2014年8月13日)

  分析:2013年,南寧市發生涉及電動車的事故6978起,平均每天近20起,全年共造成1978人受傷,其中電動車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193起,佔比達31.4%,這些數據表明電動車的事故率、責任率並不低。一旦發生事故,有責一方的電動車主將面臨醫療費及其他費用的賠償,更為頭痛的是還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與傷者進行協談,協談不成就有可能走上法院。

  如果投保了電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電動車車主的負擔將大幅度減小。首先,保險公司將在保險額度和責任範圍內為車主“買單”,減輕了車主的經濟負擔。其次,保險公司將出面做“和事佬”,提供專業的調解服務,促成車主與傷者達成賠償協議,避免糾紛的持續和升級。

  觀念二: 撞了人,跑;自己摔,認倒楣

  案情回放:2012年6月7日,安徽合肥的蔚某騎電動車將一女學生撞成重傷,送傷者到醫院後開溜了。經過警方的調查,查清了蔚某的身份,8月2日,蔚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安徽商報》2012年8月3日)

  案情回放:2014年6月9日,南寧大雨,一個騎電動車的女士由於停車場地面濕滑,連人帶車摔倒在停車場出口處,造成腿部受傷。(《南國早報》2014年6月11日)

  分析:觀念2反映了電動車車主的無奈——撞別人“賠不起”,傷自己 “醫不起”。現在,隨著電動車上牌等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加強,電動車肇事逃逸、逃避責任幾乎不可能。另外,車主因駕駛發生意外造成的醫療費用也將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解決這種無奈最好靠保險。投保電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由保險公司對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及財産損失進行賠償;投保車主意外傷害險,由保險公司對自己駕車發生的意外傷害進行賠償。

  目前廣西多數財産險保險公司開辦了電動車保險業務,三五十元的保費,通常提供3萬至5萬元的保障。“花小錢買保險,意外來了有保障”,是獲得過電動車保險保障車主的共同心聲。

  觀念三:投保要到保險公司,太麻煩乾脆不保了

  分析:電動車車主除了可以到已開辦電動車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網點投保外,還有部分公司開通了網路銷售、微信投保等新的投保渠道,車主點擊網頁,足不出戶就能買到保險,非常便捷。

  (衣嬌嬌 康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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