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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與員工薪酬相差百倍 旱澇保收成官員“養老院”

  • 發佈時間:2014-09-01 04:34:18  來源:成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有分析認為,作為國有金融機構改革的重點領域,觸動利益最大的群體之一是金融業央企負責人。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被視為最賺錢的壟斷金融機構收入“鴻溝”巨大,薪酬標高,旱澇保收,赴國有金融機構任職甚至淪為個別官員的“養老歸宿”。

  “高管幹一天,櫃員幹仨月”

  從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年報來看,一段時期以來,“一把手”固定薪酬普遍超過百萬,部分高管已突破500萬元。

  僅在2013年,A股16家上市銀行共為管理層發放了4.8億元薪酬。工農中建交五大行年報均公佈了高管的固定部分薪酬,其董事長平均為103.73萬元;其中,兩家已發佈年報補充公告顯示,工行董事長姜建清去年最終薪酬核定為199.56萬元,2013年5月底才出任中國銀行董事長的田國立8個月拿了135.82萬元;保險高管同樣不低,中國人壽總裁2012年最終薪酬160.42萬元,中國太保董事長高國富2013年報酬稅後總額為190.2萬元;而2012年和2013年年報中,中國銀行信貸風險總監詹偉堅取酬596萬元、574萬元,連年問鼎國有上市銀行,加上績效年薪後更是達到了850萬元。

  “除了工資獎金,不少銀行還普遍設有行長特別津貼,報銷買卡等‘職務消費’不輸薪酬收入。”一家銀行支行會計部負責人説。國資控股的光大銀行在審計中,曾被查出用虛假發票報賬5682.86萬元,套取現金大部分用於發放獎金等“隱性福利”。僅其廣州分行就使用5000多張假發票,套取3000多萬元。

  記者調查發現,高管與基層職工間的利潤分配標準不健全。一些地方的小銀行問責時“重一線輕高管”,發錢時卻對管理層“更敢發大錢”,高管與基層職工收入懸殊。

  以中行信貸風險總監一職為例,2013年平均日賺1.57萬元,加上績效部分則日進2.3萬元。記者在長三角地區的調查發現,部分銀行的派遣制“編外”櫃員年收入僅5萬至6萬元,“高管幹一天,櫃員幹仨月”,高管薪酬超過基層員工約百倍。

  業內人士表示,由於普遍按級別確定收入系數乃至增速,各類金融機構內部收入“鴻溝”日漸拉大。

  任職靠任命,“官大”就能拿高薪

  2013年,A股上市公司中最終年薪超過500萬元的公司高管有53位,金融類機構佔近半壁江山。

  不少金融業內人士反映,與接受股東監督的上市大行相比,一些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待遇情況更隱蔽,大量未上市的地方“國字頭”控股銀行薪酬披露還“猶抱琵琶半遮面”。從財政、審計等監管部門發佈的整改情況看,以報銷名義發放職工補貼、按崗位確定“固化”薪酬增幅等做法,存在於多家地方城商行、農商行。

  一方面是高薪酬、低風險,而另一方面,赴銀行任職卻往往僅靠“一紙任命”就能獲取動輒超百萬的年薪。

  據中央第四巡視組通報,吉林省有多位副省級領導幹部違規擔任金融機構董事長,其中受賄1919萬元已被判無期徒刑的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退休後便選擇任吉林銀行董事長“發揮餘熱”。青海銀行、浙商銀行、齊魯銀行等一批地方國資持股銀行高管,也調任自政府官員,部分官員“跨業”前並無企業經營經歷。

  “有一批銀行高管不是靠市場化選拔、行內層層培育,而是官員這邊剛卸任退休,那邊就去下屬企業接任,還保留行政級別待遇。政府任命去一個好地方拿高薪,難道就能培養出銀行家嗎?”上海金融學院副校長賀瑛教授説。

  “銀行薪酬高不高應由市場決定,但部分機構薪酬機制沒有與工作責任掛鉤,高管任免與問責沒有市場化,靠‘官大’就拿到高薪。”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指出,國企薪酬機制不能助長不勞而獲。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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